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人应该出具代表合同,规定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那么无权代理合同可不可以继续履行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无权代理之合同并非必然归于无效范畴,而是属于待决状态的效力待定合同。若此种无权代理合同最终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将变为具有合法效力的正式文件。

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并非当然无效,效力待定。被代理人追认则合同自始有效,拒绝追认合同对其不生效,由行为人担责。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可撤销,构成表见代理合同也有效,要综合判断效力。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履行了合同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对合同进行追认。

合同无效后无需继续履行,因为无效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对当事人无履行强制力。合同无效情形多样,如欺诈胁迫损国家利益等。被确认无效后,应返还财产、折价补偿,有过错方要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