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最高人民
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的入罪标准。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主要包括三种行为方式:一是“捏造并散布”;二是“篡改并散布”;三是“明知是捏造而散布”。
“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是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2.是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是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
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4.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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