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代表人身不受侵犯,不受逮捕或者拘留。中国有关机关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外交代表的人身自由和尊严受到侵犯。外交代表的寓所不受侵犯,并受保护。 外交代表的文书和信件不受侵犯。外交代表的财产不受侵犯。
外交代表对接受国之刑事管辖享有豁免。在外交实践中,对于触犯驻在国刑法的外交人员,鉴于他们免受司法管辖,驻在国一般不提起诉讼,不由司法部门判决,而是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即由驻在国外交机关出面口头或书面照会提出交涉。
我国刑事管辖包括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以及普遍管辖这四种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会通过外交途径来解决。外交途径的方式主要包括:1.要求派遣国召回。2.建议派遣国依法处理。3.对罪行严重的,由我国政府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限期出境。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会通过外交途径来解决。外交途径的方式主要包括:1.要求派遣国召回。2.建议派遣国依法处理。3.对罪行严重的,由我国政府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限期出境。
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等。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