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共有四十七个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十个);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十个);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五个);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九个)等。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过失犯这些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的行为。 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 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即这类犯罪的。
根据《刑法》第二章关于对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等等。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及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十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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