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助力,破解商业执行难题
在商业活动中,货款纠纷是常见的问题,胜诉后却无法执行到款项更是让许多企业头疼不已。今天要讲述的就是一起由
武汉陈思文律师处理的货款执行案件,展现了律师在解决此类难题时的专业能力和智慧。
陈思文律师:专业与经验并存
陈思文律师拥有9年多的执业经验,是泰和泰(武汉)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中共党员。她2016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和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曾执业于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北京万商天勤(武汉)律师事务所。她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及
公司商务领域,擅长婚姻家事、
股权纠纷、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等,为众多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也为数十名当事人进行过刑事辩护,获得了诸多荣誉,如2018年度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等。
案件:胜诉后执行遇阻
某科技公司长期向某门窗公司供应玻璃制品,然而门窗公司累计拖欠货款43万余元,还以合同约定的付款周期未到为由拒绝支付。科技公司委托陈思文律师处理此案,陈律师精准锁定双方盖章确认的对账单作为核心证据,有力驳斥了门窗公司的抗辩。
法院一审全部支持了科技公司的诉求,判令门窗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及逾期利息,对方上诉后也主动撤回,判决迅速生效。
但案件的真正挑战才刚刚开始。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院全面查控,发现门窗公司名下除少量存款和被轮候查封的房产外,已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依法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意味着科技公司的胜诉判决面临无法兑现的风险。
突破:追加未出资
股东担责
面对执行僵局,陈思文律师并未放弃。经深入调查,发现被执行公司的两名股东认缴了高达500万元的注册资本,但出资期限却设定在20多年之后,实际上分文未缴,这是典型的利用注册资本认缴制逃避债务的情形。
陈律师果断启动法律程序,先向执行法院申请追加这两名股东为被执行人。尽管首次申请因“股东出资期限未至”被驳回,但她深知这并非终点,立即提起了“
执行异议之诉”。
在诉讼中,陈律师紧紧围绕“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这一核心法律要点进行论证。她指出,既然公司经
强制执行仍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实质上已丧失偿债能力。在这种情况下,股东不应再享有认缴出资的期限利益。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陈律师的观点,判决支持加速两名股东的出资义务到期,并追加其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分别在450万元和50万元的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案件启示
这起案件不仅仅是一起追回43万货款的胜诉,其更大价值在于,当面对“空壳公司”执行无门时,陈思文律师通过精湛的法律技术,成功穿透公司独立人格,直击背后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将一纸判决转化为真正可实现的债权。这充分体现了在处理商事债务纠纷时,律师不仅需要赢得诉讼,更需要具备解决“执行难”的前瞻性策略和坚韧的实操能力,为客户权益的实现保驾护航。
如果企业在商业活动中遇到类似的货款纠纷或执行难题,不妨寻求像陈思文律师这样专业、经验丰富的律师的帮助,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为企业的合法权益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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