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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贷款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是什么

2022.07.27 刑事辩护 928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1、客体要件不同 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 骗取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不同 违法发放贷款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骗取贷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观要件不同 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至于行为人实施的发放贷款行为本身,则是出于故意,尤其滥用职权,更是故意而为,但违法发放贷款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对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因而违法发放贷款罪仍属于过失犯罪。 骗取贷款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体要件不同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骗取贷款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反之,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虽然其在申请贷款时使用了欺骗手段,也不能按犯罪处理,可由银行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加收贷款利息等办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报告编号:NO.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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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朕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杨朕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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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量刑
    一般五年以下(50万以上),,根据金融犯罪会议纪要,300—500万可认定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项罪名有期徒刑最高十五年)。
  • 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
    你好,具体什么案情?涉案金额多少,人是否被羁押?影响定罪量刑的因素有很多,例如涉案罪名,犯罪意识,犯罪地位等等,且要结合事实情况,案件造成的不良结果,你目前的描述较为模糊。
  • 什么是违法发放贷款罪
    这个罪是针对贷款方人员,你具体是什么情况?涉嫌刑事犯罪一定要重视,尽早委托刑事律师介入沟通、办理和辩护,争取将来好的量刑结果。
  • 你好,单位犯罪违法发放贷款罪
    你好,我是济南专职执业律师。 具体什么情况?如需律师介入可与我联系,不成功不收费。 以上咨询意见以您陈述的事实为基础,以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仅供参考。
  • 贷款诈骗罪一定连带违法发放贷款罪吗
    这要看证据情况如何。建议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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