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江苏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不是的,只要符合异地高考的要求,是可以在其他省份进行高考的。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截至2012年11月30日,北京最新出台的政策显示,外地户籍考生暂不能在当地报名参加。
外地户口不可以在本地参加高考,要回户籍地参加高考。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考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社会考生因极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就读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与考生户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
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就可以协商离婚。就离婚的具体事宜,如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协商好以后,此时需要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还有双方就共同财产和子女处理的协议到夫妻一方常住户口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若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样的离婚形式更为快捷和方便,但是,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才可以。
高考录取被顶替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收集证据。收集所有关于高考成绩和录取信息的证据,如考试成绩、录取通知书、报到凭证等。向学校和教育部门投诉。向学校的招生办公室或教育部门投诉并提供证据。如果学校不处理,可向上级部门投诉。寻求法律帮助。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法律途径,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向媒体求助。向当地媒体反映情况,以曝光这一不公平行为。报警处理。高考冒名顶替属于犯罪行为,可以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要求恢复学籍或经济补偿。如果被顶替者仍有意愿继续学习,原大学应给予免试入学机会,并由国家对损失进行赔偿。取消顶替者的相关资格。顶替者所有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立即作废,相关单位应开除或建议处理顶替者。
在外地上学不用回原籍参加高考。现在已经可以异地高考了。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截至2012年11月30日,北京最新出台的政策显示,外地户籍考生暂不能在当地报名参加。
异地离婚可以由双方协议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或者是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外地户口是可以办理离婚的。且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可以在外地办理。诉讼离婚可以到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