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上海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资深的
刑事辩护律师——邢环中,他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细作多年,凭借着丰富的经验、专业的素养和高度的责任感,成功办理了众多具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邢环中律师执业于上海金茂凯德
律师事务所,拥有17年的执业年限,自1992年7月起便从事刑事方面工作,积累了二十余年的法律实务经验。他是华东政法大学
刑事诉讼法学硕士,也是上海知名律所的合伙人,还获得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水平评定认证。他专注刑事辩护,只做刑事案件,执业以来经手办理约四百件刑事案件,每年平均办理二三十件,近年约80%以上的案件获得
取保候审、
缓刑、不起诉或无罪处理的良好结果。
其中,“
贪污改
职务侵占诈骗改挪用资金,十年以上最终判三年”这一案件堪称经典。C在担任上海市某协会秘书长期间,被检察院以
贪污罪、
诈骗罪起诉,这两个
罪名量刑幅度均为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第一次会见当事人时,当事人认为自己至少会被判处十二三年左右有期徒刑。邢环中律师通过会见、阅卷,进行了深入分析。他认为当事人虽是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借调到社会团体,但从事的工作不具有公务性,不应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当事人虽冒用单位名义多次向外借款归个人使用,但有连续不断的归还行为,不应认定为非法占有,而应认定为挪用。在审查起诉阶段,与
公诉人沟通,辩护意见未获支持。然而,在
法院审判阶段,法官全盘采纳了邢环中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以
职务侵占罪和
挪用资金罪,仅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让当事人获得了从轻的判决结果。
还有一起“
合同诈骗罪案值1900余万元,公安机关撤案”的案件也充分展现了邢环中律师的专业能力。在广告业务往来过程中,甲方认为C有故意错播或漏播广告的行为,以合同诈骗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经侦以合同诈骗罪立案,并对C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邢环中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基本案情后,坚信C涉案行为不构成犯罪。C既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也没有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相关争议属于合同纠纷,应当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同时,邢环中律师通过家属调取相关合同、聊天记录截屏等有利证据,在审查逮捕阶段提交给检察官。最终,检察官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C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两年后,公安机关做撤案处理,成功为当事人洗刷了冤屈。
另外,“一审十年二审改判,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案件也极具代表性。Y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税额11亿元左右,一审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邢环中律师代理二审后,申请高院开庭审理,几经波折终获同意。他认为,刑法以保护法益为目的,刑法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单列,所要保护的法益很明显是增值税税款。本案行为人的行为未造成增值税损失的后果,仅造成消费税损失,不应认定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终,本案二审历时三年半终获改判,二审判决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还开了国内此类案件改判的先例,同期其他同类上诉案件均被维持原判。三年后,新的司法解释认可了本案二审改判理由。
邢环中律师凭借着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精准把握,在这些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满意的结果。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不仅赢得了当事人和家属的好评,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他所办案件先后被《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上海卫视“案件聚焦”等新闻媒体广泛报道,最新案例还收入了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优秀律师辩护实录》。他还发表了《当代冤狱发生机制》《论孤证不能定案》《刑民冲突的背后》等专业学术论文,为行业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邢环中律师始终坚守着“为人辨冤白谤是第一天理”的信念,按法律和良心为当事人服务,成为了众多当事人值得信赖的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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