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上海的法律界,邢环中律师凭借着二十余年丰富的刑事诉讼实战经验,成为了众多当事人信赖的专业
刑事辩护律师。他经手办理约四百件刑事案件,每年平均办理二三十件,近年约80%以上的案件获得
取保候审、
缓刑、不起诉或无罪处理的良好结果。下面让我们走进邢环中律师办过的几个典型案例,感受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风采。
在办过的案件1中,Y涉嫌虚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税额高达11亿元左右,一审被判处十年
有期徒刑。邢环中律师代理二审后,申请高院
开庭审理,经过一番波折终于获得同意。他认为
刑法以保护法益为目的,本案行为人的行为未造成增值税损失的后果,仅造成
消费税损失,不应认定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经过三年半的努力,二审判决认定不构成该罪,开了国内此类案件改判的先例,同期其他同类上诉案件均被维持原判。三年后,新的司法解释还认可了本案二审改判理由,可见邢环中律师的专业判断具有前瞻性和准确性。
案件2中,C在担任上海市某协会秘书长期间,被检察院以
贪污罪、
诈骗罪起诉,两个
罪名量刑幅度均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次会见当事人时,当事人认为自己至少会被判处十二三年左右有期徒刑。邢环中律师通过会见、阅卷,认为当事人虽是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借调到社会团体,但从事的工作不具有公务性,不应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当事人虽冒用单位名义多次向外借款归个人使用,但有连续不断的归还行为,不应认定为非法占有,而应认定为挪用。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未获支持,但在
法院审判阶段法官全盘采纳了辩护意见,最终法院以
职务侵占罪和
挪用资金罪,仅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
而备受瞩目的案件3,是一起
合同诈骗罪案值1900余万元的案件。在广告业务往来过程中,甲方认为C有故意错播或漏播广告的行为,以合同诈骗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经侦以合同诈骗罪立案,并对C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邢环中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基本案情后,坚信C涉案行为不构成犯罪。C既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也没有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相关争议属于合同纠纷应当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同时,他通过家属调取相关合同、聊天记录截屏等有利证据,在审查逮捕阶段提交给检察官。检察官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C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两年后,公安机关做撤案处理。这一结果不仅让当事人重获自由,也彰显了邢环中律师在合同诈骗案件辩护中的高超技巧和敏锐洞察力。
还有案件4,W作为上海某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因公司经营的数据接口业务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是全国范围内首例因“数据中间商”业务模式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引起了业界和学界的广泛关注。检察机关指控W提供的程序属于“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邢环中律师认为,此种“数据中间商”模式在业内已存在多年,形成了一定生态。在刑法规制前,相关纠纷多通过民事途径解决。对于互联网领域的新生业务模式,司法应保持必要的宽容,优先通过技术手段、民事或行政措施予以规范,刑罚应作为最后手段谨慎适用。尽管该罪违法所得25000元即为“情节特别严重”标准,法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邢环中律师仍积极争取缓刑,指出司法解释滞后性,认为现行司法解释的标准在当今技术环境下明显过低,导致大量案件“情节特别严重”,需在量刑时综合考量。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以W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家属和当事人对这一判决结果深感满意。
邢环中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这些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满意的结果,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为人辨冤白谤是第一天理”的信念,是当之无愧的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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