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上海的法律界,邢环中律师可谓是声名远扬。他专注
刑事辩护二十余载,经手办理约四百件刑事案件,凭借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成功维权,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今天,就让我们走进邢环中律师办理的几个典型案例,感受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风采。
先来看一审十年二审改判,认定不构成虚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案例。Y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税额高达11亿元左右,一审被判处十年
有期徒刑。这一判决对于Y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然而,邢环中律师代理二审后,并没有放弃。他申请高院
开庭审理,过程几经波折,但最终获得同意。在辩护过程中,邢律师从
刑法保护法益的角度出发,指出本案行为人的行为未造成增值税损失的后果,仅造成
消费税损失,不应认定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经过三年半的漫长等待,二审终于改判,认定不构成该罪,还开创了国内此类案件改判的先例,三年后新的司法解释更是认可了这一改判理由。
再说说
贪污改
职务侵占诈骗改挪用资金,十年以上最终判三年的案例。C在担任上海市某协会秘书长期间,被检察院以
贪污罪、
诈骗罪起诉,两个
罪名量刑幅度均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当事人自己都认为至少会被判处十二三年有期徒刑。邢环中律师通过会见、阅卷,深入分析案件细节,认为当事人虽是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借调到社会团体,但从事的工作不具有公务性,不应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当事人虽冒用单位名义多次向外借款归个人使用,但有连续不断的归还行为,不应认定为非法占有,而应认定为挪用。虽然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未获支持,但在
法院审判阶段,法官全盘采纳了邢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以
职务侵占罪和
挪用资金罪,仅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接下来重点介绍
合同诈骗罪案值1900余万元,公安机关撤案的案例。在广告业务往来中,甲方认为C有故意错播或漏播广告的行为,以合同诈骗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经侦立案并对C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邢环中律师会见当事人后,了解了基本案情,坚信C涉案行为不构成犯罪。他指出C既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也没有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相关争议属于合同纠纷,应当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同时,邢律师通过家属调取相关合同、聊天记录截屏等有利证据,在审查逮捕阶段提交给检察官。检察官采纳了辩护意见,对C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两年后,公安机关做撤案处理。这一结果对于C来说,无疑是重获自由和清白,邢律师用专业和执着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损失。
最后是数据接口爬虫工具涉刑案精准辩护成功争取缓刑的案例。W作为上海某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因公司经营的数据接口业务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是全国范围内首例因“数据中间商”业务模式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引起了业界和学界的广泛关注。检察机关指控W提供的程序属于“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经鉴定,相关接口具备向目标平台发起请求并获取数据的功能,涉案数据调用量巨大,认定违法所得400余万元。邢环中律师认为,此种“数据中间商”模式在业内已存在多年,形成了一定生态。在刑法规制前,相关纠纷多通过民事途径解决。对于互联网领域的新生业务模式,司法应保持必要的宽容,优先通过技术手段、民事或行政措施予以规范,刑罚应作为最后手段谨慎适用。经过不懈努力,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以W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邢环中律师用一个个成功的案例,诠释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与担当。他始终坚持按法律和良心为当事人服务,为众多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带来了希望和正义。在未来的道路上,相信他会继续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更多的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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