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上海,有这样一位资深的
刑事辩护律师——邢环中,他专注刑事辩护领域二十余年,经手办理约四百件刑事案件,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成功维权。其中,他办理的数据接口爬虫工具涉刑案,更是展现了他卓越的辩护能力。
这起案件的主角W,是上海某有限
公司的负责人。其公司经营的数据接口业务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是全国范围内首例因“数据中间商”业务模式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引起了业界和学界的广泛关注。检察机关指控,W提供的程序属于“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经鉴定,相关接口具备向目标平台发起请求并获取数据的功能,涉案数据调用量巨大,认定违法所得4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该罪违法所得25000元即为“情节特别严重”标准,法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面对如此严峻的局面,邢环中律师展开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他认为,此种“数据中间商”模式在业内已存在多年,形成了一定生态。在
刑法规制前,相关纠纷多通过民事途径解决。对于互联网领域的新生业务模式,司法应保持必要的宽容,优先通过技术手段、民事或行政措施予以规范,刑罚应作为最后手段谨慎适用。
同时,邢环中律师敏锐地指出了司法解释的滞后性。他认为现行司法解释的标准在当今技术环境下明显过低,导致大量案件“情节特别严重”,因此在量刑时需要综合考量。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邢环中律师不懈努力,积极向司法机关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辩护意见。他强调W主观恶性较小,并且符合社区矫正条件。
经过邢环中律师的精准辩护,最终
法院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法院以W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五年。这一判决结果让家属和当事人深感满意,他们对邢环中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辛勤付出表示高度认可,特赠送锦旗以示感谢。
邢环中律师还办理过许多其他有影响力的案件。在一审十年二审改判,认定不构成虚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案件中,Y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税额11亿元左右,一审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邢环中律师代理二审后,申请高院
开庭审理,几经波折终获同意。他认为刑法以保护法益为目的,本案行为人的行为未造成增值税损失的后果,仅造成
消费税损失,不应认定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终,本案二审历时三年半终获改判,二审判决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也开了国内此类案件改判的先例。
在
贪污改
职务侵占诈骗改挪用资金,十年以上最终判三年的案件中,C在担任上海市某协会秘书长期间,“贪污”、“诈骗”数百万元,检察院以
贪污罪、
诈骗罪起诉,两个
罪名量刑幅度均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邢环中律师通过会见、阅卷,认为当事人虽是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借调到社会团体,但从事的工作不具有公务性,不应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当事人虽冒用单位名义多次向外借款归个人使用,但有连续不断的归还行为,不应认定为非法占有,而应认定为挪用。最终,法院以
职务侵占罪和
挪用资金罪,仅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还有
合同诈骗罪案值1900余万元,公安机关撤案的案件。在广告业务往来过程中,甲方认为C有故意错播或漏播广告的行为,以合同诈骗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经侦以合同诈骗罪立案,并对C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邢环中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后,坚信C涉案行为不构成犯罪。他认为C既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也没有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相关争议属于合同纠纷应当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同时,他通过家属调取相关合同、聊天记录截屏等有利证据,在审查逮捕阶段提交给检察官。最终,检察官采纳辩护意见,对C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两年后,公安机关做撤案处理。
邢环中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为人辨冤白谤是第一天理”的信念,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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