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杨真律师:西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胜诉,专业能力超出色
解析
杨真律师,现执业于江苏桥一律师事务所,拥有11年执业经验,持有执业证号为1320220*********07。他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擅长劳动法、民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同时担任江苏桥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一、西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二审胜诉改判
无锡某矿业公司与芜湖某塑胶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发生在西藏。该矿业公司和塑胶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为固定单价,且当时项目未经过招投标程序,但矿业公司给了塑胶公司一份“中标通知书”。项目完工后,塑胶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工程量施工,若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矿业公司基本不欠货款,然而塑胶公司却按合同约定价格起诉。
一审在疫情期间于西藏某县法院通过线上开庭进行,可惜一审法院对固定总价和固定单价理解有误,直接按合同金额判决了工程款。二审时,杨真律师亲自前往西藏开庭。他提出新证据,证明该项目未经过招投标,还提供了当时的聊天记录,并进一步指出合同价款是固定单价,应按实际工程量计算,合同总价并未固定。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杨真律师的观点并依法改判,达成了客户的目标。为了这场诉讼能取得好结果,杨真律师长途跋涉,精心调查取证并认真准备庭审,付出了诸多努力。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胜诉
无锡某置业公司与某连锁餐饮集团存在标的数千万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这起案件涉及无锡某大型商业综合体与原先主力店的租赁问题。主力店经营不善,拖欠了几个月租金,有爆雷的风险。情况紧急之下,杨真律师迅速联系法院办理诉前财产保全,他和保全组前往上海和苏州进行登记办理。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就装修补贴和违约责任僵持不下,杨真律师通过鉴定装饰装修价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且由于主力店规模较大,清场工作难度高,杨真律师积极与法官协调,在案件结案前完成了对场地的接管。最终,法院判决该置业公司全方位胜诉,满足了客户的诉求。
三、劳动争议二审胜诉改判且再审驳回申请
某防腐科技公司与刘某(化名)的劳动争议一案入选了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刘某(化名)因试用期未通过公司考核被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仲裁和一审阶段,公司委托的律师未抓住重点,解除理由仅提及试用期不胜任工作,对于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仅指出岗位被替代这一原因,导致公司被判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公司要补发一年工资,而刘某(化名)实际上并未上班,给企业带来了巨大压力。
二审杨真律师接手后,采用了新的解决思路。他通过裁判文书网等平台,检索到刘某(化名)多次与前工作单位产生纠纷的记录,发现其存在工作履行造假的情况,还了解到刘某(化名)在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前往其他单位上班,且与该单位也存在诉讼。这些信息充分证明刘某(化名)的劳动关系无法继续履行。最终,二审改判不支持刘某(化名)继续履行的诉请。刘某(化名)申请再审,江苏省高院也驳回了其再审申请。杨真律师此次充分调查取证,运用自身劳动法专业知识和检索能力,为当事人挽回了大量损失。
杨真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特的办案策略,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取得了良好的结果,在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
报告编号:NO.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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