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杭州,史学伟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众多企业和当事人信赖的法律专家。他在企业经营相关法律及商事法律领域深耕多年,为众多客户解决了各类法律难题。
史学伟律师执业于
浙江浙元
律师事务所,拥有10年的执业经验,其执业证号为1330120********07,主要服务地区为杭州,联系地址位于杭州市
西湖区杭大路9号聚龙大厦东座12层。他的
教育背景十分出色,本科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交通工程专业,获得学士学位,之后又在
安徽财经大学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取得硕士学位。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还具备破产管理人资质证书,这一专业能力证书为他在破产管理领域的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史学伟律师担任着多个重要职务。他是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也是多家清算、重整企业管理人负责人。此外,他还是杭州律协商事委员会委员以及杭州律协西湖分会清算重整委员会委员。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行业内的地位,也反映了他在相关领域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广泛认可。
在执业过程中,史学伟律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担任多家债务危机企业管理人,通过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帮助企业摆脱困境,使
债权人得以受偿,同时让企业的
股东、法定代表人、高管等摆脱被执行的限制。他还能将处理债务危机企业的经验运用到企业正常经营中,指导企业处理法律、财税等问题,帮助企业远离债务危机的风险。他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在员工管理、合同签订、商业谈判、管理制度建立、业务模式分析等方面提供专业的协助,助力企业合规经营。
史学伟律师的专业能力在多个案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在破产企业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C
公司进入
破产重整程序后,债权人A某将C公司及关联方B公司诉至
法院,要求两公司共同归还剩余借款100万元并打破企业法人独立性追索债务。案件存在原告混淆借款关系、款项还款对象认定争议以及涉及破产程序中债权申报特殊规则适用等难点。史学伟律师作为C公司管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带领律师团队深入梳理借款合同主体、款项流向及担保约定,明确两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借款关系,依据
破产法规定指出债权人应优先申报债权而非直接起诉清偿。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抗辩意见,驳回A某全部诉讼请求,维护了破产企业合法权益和破产程序有序推进。
在追收抽逃出资纠纷(二审胜诉)案件中,A有限公司进入
破产清算程序后,发现原股东陈某(化名)、叶某(化名)抽逃1000万元注册资本。两股东上诉主张款项系正常资金拆借且已补足出资。案件存在股东抗辩、涉案金额大、证据梳理难度高等难点。律师团队从资金转出细节和“后续投入”缺乏有效凭证等方面论证抽逃出资事实。二审法院支持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破产企业债权人挽回重大财产损失。
在人身保险
合同纠纷(二审胜诉)案件中,杭州某建设公司为施工人员投保团体意外伤害险,员工曲某(化名)意外死亡后企业申请理赔遭拒。案件存在死者无法死因鉴定、保险公司以格式条款拒赔、举证难度大等难点。律师团队聚焦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效力,指出保险公司未履行送达和说明义务,相关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二审法院驳回保险公司上诉,判令支付500万保险金,全额挽回企业损失。
在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二审胜诉)案件中,杭州某某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对於某(化名)标享有到期债权,於某(化名)标将资金无偿转给虞某琴(化名)、肖某菁(化名)母女导致债权无法实现。案件存在被告以“
民间借贷”掩盖转移财产事实、资金往来频繁且凭证缺失等难点。律师团队调取证据论证转款行为属无偿处分财产,二审法院采纳代理意见,撤销转款行为,为债权人执行扫清障碍。
在股东知情权纠纷(二审胜诉)案件中,张某(化名)作为股东要求查阅公司资料遭拒。案件存在
公司法未明确股东可查阅会计凭证、公司以“会计凭证具有秘密性”拒绝提供等难点。律师团队从股东知情权立法目的和会计法规定论证查阅会计凭证必要性。二审法院支持代理意见,保障了股东核心权利。
除了处理各类案件,史学伟律师还积极为行业做出贡献。他深耕破产管理领域,近些年办理破产案件超100件,依托府院联动优势,熟悉本地法院及税务部门工作机制,累计帮助客户挽回损失上亿,为行业提供了丰富的破产处理实践样本。他持续开展多维度普法宣讲,累计举办8场主题讲座,覆盖学生、创业者、企业经营人员等群体,主讲《规则进化论》《企业用工风险防范》等实用内容,助力提升社会法律意识与企业合规能力。他还编撰著作《经营企业常见法律通识》,为创业者及企业经营人员提供实用法律参考。
此外,史学伟律师执业期间因专业高效的服务、切实为客户解决问题,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锦旗题词涵盖“尽心尽责,专业精湛”“为民解忧,律师楷模”等,这见证了客户对他在企业危机处理、破产管理、合规顾问等业务领域服务的认可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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