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杭州,史学伟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众多企业和当事人信赖的法律专家。他执业于
浙江浙元
律师事务所,拥有10年的执业年限,以扎实的
法律知识和高效的服务,在企业经营相关法律及商事法律领域深耕细作,为客户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史学伟律师具备丰富的专业背景。他本科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交通工程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又在
安徽财经大学取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这种工学与法律的复合专业背景,使他能够将工程领域的逻辑思维、结构化分析能力与法律专业知识深度融合,为企业复杂法律问题提供兼具实操性与创新性的解决方案。他还拥有破产管理人资质证书,担任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家清算与重整企业管理人负责人、杭州律协商事委员会委员以及杭州律协西湖分会清算重整委员会委员等重要职务。
其擅长领域广泛,涵盖了企业法律顾问、
股权结构、劳动用工、商业合同、商事争端解决、投资人(
股东)保护、
公司高管保护、企业重整与清算、并购重组、投资和融资等多个方面。在企业法律顾问方面,他协助企业处理员工管理、合同签订、商业谈判、管理制度建立、业务模式分析等事务,帮助企业合规经营。在企业重整与清算领域,他有着丰富的经验,担任多家债务危机企业管理人,通过重整、清算等方式成功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帮助企业清理债权债务关系,使
债权人得以受偿,也让企业的股东、法定代表人、高管等摆脱被执行的限制。同时,他还能通过处理债务危机企业的经验,指导企业正常经营期间的法律、财税等处理,帮助企业远离债务危机的风险。
史学伟律师在实际办案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破产企业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C公司进入
破产重整程序后,债权人A某将C公司及关联方B公司诉至
法院,主张两公司共同归还剩余借款100万元并打破企业法人独立性追索债务。案件存在原告混淆借款关系、涉案款项还款对象认定争议及破产程序中债权申报特殊规则适用等难点。史学伟律师团队深入梳理借款合同主体、款项流向及担保约定,明确两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及无共同还款义务,依据
破产法规定指出债权人应优先申报债权而非直接起诉清偿。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抗辩意见,驳回A某全部诉讼请求,维护了破产企业合法权益和破产程序有序推进。
在“追收抽逃出资纠纷(二审胜诉)”案件中,A有限公司进入
破产清算程序后,原股东陈某(化名)、叶某(化名)在公司验资次日转出1000万元注册资本,上诉主张款项系正常资金拆借且已补足出资。面对股东的抗辩、涉案金额大、证据梳理难度高的难点,律师团队从资金转出细节和股东“后续投入”缺乏有效凭证入手,论证抽逃出资事实。二审法院支持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破产企业债权人挽回重大财产损失。
“人身保险
合同纠纷(二审胜诉)”中,杭州某建设公司为施工人员投保团体意外伤害险,员工曲某(化名)意外死亡后企业申请理赔遭拒。死者已火化无法鉴定死因,保险公司以格式条款主张免责,举证难度大。律师团队聚焦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效力,指出保险公司未履行送达和说明义务,相关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强调投保人已履行法定义务。二审法院驳回保险公司上诉,判令支付500万保险金,全额挽回企业损失。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二审胜诉)”里,杭州某某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对於某(化名)标享有债权,於某(化名)标将资金无偿转给虞某琴(化名)、肖某菁(化名)母女致债权无法实现,被告以“
民间借贷”抗辩。律师团队调取银行流水和
证人证言,论证转款属无偿处分财产,推定虞某琴(化名)明知损害债权人利益。二审法院采纳意见,撤销转款行为,为债权人执行扫清障碍。
“股东知情权纠纷(二审胜诉)”中,张某(化名)要求查阅公司资料遭拒,公司上诉主张股东无权查阅会计凭证。律师团队从股东知情权立法目的和会计法规定出发,论证查阅会计凭证必要性,强调张某(化名)无滥用权利情形。二审法院支持代理意见,保障了股东核心权利。
除了办案,史学伟律师还积极为行业和社会做出贡献。他深耕破产管理领域,近些年办理破产案件超100件,依托府院联动优势,熟悉本地法院及税务部门工作机制,累计帮助客户挽回损失上亿,为行业提供了丰富的破产处理实践样本。他还持续开展多维度普法宣讲,累计举办8场主题讲座,覆盖学生、创业者、企业经营人员等群体,主讲《规则进化论》《企业用工风险防范》等实用内容,助力提升社会法律意识与企业合规能力。此外,他编撰著作《经营企业常见法律通识》,为创业者及企业经营人员提供实用法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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