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杭州,史学伟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众多客户的认可与赞誉。他是
浙江浙元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10年的执业年限,为杭州地区的众多企业和个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史学伟律师有着独特的
教育背景,本科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交通工程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后又在
安徽财经大学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取得法律硕士学位。这种工学与法律的复合专业背景,使他能够将工程领域的逻辑思维、结构化分析能力与法律专业知识深度融合,为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和方法。
值得一提的是,史学伟律师具备破产管理人资质证书。这一专业能力证书是他在破产管理领域深耕的有力证明。近些年,他办理破产案件超100件,依托府院联动优势,熟悉本地
法院及税务部门工作机制,累计帮助客户挽回损失上亿,为行业提供了丰富的破产处理实践样本。
他担任着多个重要职务,是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家清算、重整企业管理人负责人,杭州律协商事委员会委员,杭州律协西湖分会清算重整委员会委员。在这些岗位上,他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企业和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实践中,史学伟律师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他担任多家债务危机企业管理人,帮助企业清理债权债务关系,最终使
债权人得以受偿,并使企业的
股东、法定代表人、高管等摆脱被执行的限制。例如在破产企业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C
公司进入
破产重整程序后,债权人A某将C公司及关联方B公司诉至法院,主张两公司共同归还剩余借款100万元,要求打破企业法人独立性追索债务。史学伟律师作为C公司管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面对原告混淆两笔独立借款关系、涉案款项存在还款对象认定争议且涉及破产程序中债权申报特殊规则适用等难点,律师团队深入梳理借款合同主体、款项流向及担保约定,明确两公司系独立法人,借款关系各自独立且无共同还款义务,同时依据
破产法相关规定,指出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受理后应优先申报债权而非直接起诉清偿。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抗辩意见,判决驳回A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既维护了破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破产程序的有序推进。
此外,他还通过处理债务危机企业的经验,指导企业正常经营期间的法律、财税等的处理,帮助企业远离债务危机的风险。他长期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协助处理员工管理、合同签订、商业谈判、管理制度建立、业务模式分析等,帮助企业合规经营。在追收抽逃出资纠纷(二审胜诉)案件中,A有限公司进入
破产清算程序后,管理人发现原股东陈某(化名)、叶某(化名)在公司验资次日即将1000万元注册资本全额转出至第三方公司,遂委托史学伟律师提起追收抽逃出资诉讼。面对股东试图以“资金拆借”“后续投入补足”为由抗辩、涉案金额大、时间跨度长、证据梳理难度高等难点,律师团队从资金转出的及时性、无借款合同佐证、未催讨款项等细节入手,论证抽逃出资的核心事实,同时指出股东所谓“后续投入”缺乏补缴出资的意思表示及有效凭证,不能认定为补足出资。二审法院全面支持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陈某(化名)返还800万元出资款及利息、叶某(化名)返还200万元出资款及利息,为破产企业债权人挽回重大财产损失。
史学伟律师不仅在企业法律事务方面表现出色,在其他类型的案件中也有着优秀的表现。在人身保险
合同纠纷(二审胜诉)案件中,杭州某建设公司为施工人员投保团体意外伤害险,员工曲某(化名)在施工期间突发意外死亡,企业支付97万元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申请500万理赔,遭保险公司以“非意外死亡”“未尸检无法核实死因”为由拒赔。面对死者已火化无法进行死因鉴定、保险公司以格式条款主张责任免除、举证难度较大等难点,律师团队聚焦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效力,指出保险公司未举证证明已向投保人送达条款并明确说明免责内容,相关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同时强调投保人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案,已履行法定义务,保险公司未及时提出尸检要求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二审法院驳回保险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判令保险公司支付500万元保险金,全额挽回企业损失。
在行业贡献方面,史学伟律师也不遗余力。他持续开展多维度普法宣讲,累计举办8场主题讲座,覆盖学生、创业者、企业经营人员等群体,主讲《规则进化论》《企业用工风险防范》等实用内容,助力提升社会法律意识与企业合规能力。他还编撰著作《经营企业常见法律通识》,系统梳理企业经营全流程中的常见法律痛点,为创业者及企业经营人员提供通俗易懂、可落地的实用法律参考,助力企业从起步阶段筑牢合规基础。
执业期间,史学伟律师因专业高效的服务、切实为客户解决问题,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锦旗题词涵盖“尽心尽责,专业精湛”“为民解忧,律师楷模”等,见证了客户对他在企业危机处理、破产管理、合规顾问等业务领域服务的认可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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