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浩瀚海洋中,王晓营律师犹如一座明亮的灯塔,为众多当事人指引方向。王晓营律师本科毕业于
辽宁大学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后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专业深造,取得硕士学位。她是
北京市京师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股权纠纷法律事务部主任,同时还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十届
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商事
仲裁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
朝阳区律师协会商事研究会研究员。2013年,她荣获首届朝阳区优秀女律师称号,还成为中央电视台证券咨询频道投资大扫描栏目点评嘉宾、《红星新闻》点评律师,其专业能力备受行业和社会认可。
自2006年开启律师执业生涯,王晓营律师已在法律领域坚守了二十载。她长期专注于公司法法律研究,擅长处理各类
股东争议诉讼,对金融诉讼类案件也有深入研究。过去二十年,她成功代理上百件相关诉讼案件,执业生涯代理商事诉讼仲裁案件近千件,多次助力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不仅如此,她还在法律研究方面成果丰硕,著有《
债权人面对植物人
公司的诉讼救济方式》等作品,与人合著《保卫资本》。
王晓营律师在多年执业中,还总结出对企业和股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建议,如公司设立时避免设立成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持要签订代持协议,小股东签订出资协议时应明确可解散公司的具体情形。
王晓营律师的敬业服务态度在实际案件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
法院(2023)京02民终18993号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李某(化名)与刘某(化名)因成立投资公司产生纠纷。李某(化名)为刘某(化名)垫付注册资本金,后因刘某(化名)经营不善致公司亏损,且刘某(化名)拒不签订借款协议。李某(化名)在
云南提起诉讼,一审败诉。之后,李某(化名)委托王晓营律师团队代理二审。王晓营律师团队接到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经过仔细研判,认为一审判决存在重大错误,二审应将借款与公司治理分割开来,强调股东垫付出资的性质属于借款。
案件审理过程困难重重,管辖问题多次出现波折。发回重审后,王晓营律师团队没有丝毫懈怠,对证据进行全面梳理和分组。针对刘某(化名)的抗辩,团队不辞辛劳地收集工商档案、微信短信记录等大量证据,证明刘某(化名)是公司股东且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最终,在王晓营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下,北京某区法院判决支持了李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刘某(化名)上诉也被驳回。
王晓营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敬业,为委托人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扭转了不利局面。她始终以认真负责的服务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相信在未来,王晓营律师会继续秉持这样的态度,为更多人排忧解难。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