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黄贺律师:专业法律守护者,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解析
在江苏宿迁的法律界,黄贺律师是一颗闪耀的明星,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严谨的办案风格和负责的服务态度,成为众多当事人心中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黄贺律师毕业于扬州大学,拥有法学学位,是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身兼大楚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以及律所管理委员会委员等重要职务。他荣誉等身,是首届宿迁市优秀律师、宿迁市公安系统“公律对接”律师。2014年,他办理的“张某(化名)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荣获“宿迁市法律援助案件十佳优秀案例”荣誉;2021年3月,获得“2020年度优秀律师”称号;2025年,在宿迁市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中荣获最佳辩护人。
黄贺律师的专业领域十分广泛。在刑事辩护方面,他是当之无愧的专家。他擅长处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受贿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多起无罪、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成功辩护案例。比如“陈某(化名)被控合同诈骗最终判决无罪案”入选了“扬子鳄刑辩联盟精选刑事案例集”。在刑事辩护过程中,他仔细推敲、严谨论证、尽职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除了刑事辩护,黄贺律师在建设工程、公司股权、重大民商事纠纷及执行纠纷等领域也十分精通。同时,他在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企业破产清算、企业并购等新型法律服务领域也有深入研究和独到建树。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他形成了严谨、高效、专业、务实的办案风格,始终奉行“专心致志、尽职尽责”的职业道德,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自执业11年以来,黄贺律师办理了近千件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办案技巧。他一直秉持“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而是他人的人生”的服务理念,以专业知识、负责的态度和严谨的思维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他还担任了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江苏绿汇宿动有限公司、北京爱鑫环保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黄贺律师不仅业务能力出色,在媒体和行业中也有着良好的形象。他曾是原宿迁广播电视台法力无边节目特邀嘉宾,为广大听众普及法律知识。他还是宿迁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为宿迁法律行业的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更能体现黄贺律师的专业能力。2024年,陈某(化名)联系黄贺律师,称自己因涉嫌“组织偷越GBJ罪”被提起公诉,GSJG在陈某(化名)认罪认罚的基础上建议量刑6 - 7年。GSJG认为,2020年3月9日至20日,陈某(化名)明知境外人员“老金(化名)”在境外实施电信诈骗,向徐某(化名)、高某(化名)谎称可以安排“会玩电脑的年轻人”至某边境工作,后组织多人非法出境至境外。陈某(化名)组织人数众多,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应当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建议量刑6 - 7年。
然而,黄贺律师作为辩护人认为,陈某(化名)构成组织他人偷越GBJ罪及偷越GBJ罪罪名无异议,但应当认定陈某(化名)的行为系组织他人偷越GBJ罪的从犯。GSJG的量刑建议是建立在陈某(化名)为主犯的认定下,量刑畸重,应当降档处罚。他提出了几点理由:一是根据陈某(化名)讯问笔录,他只是起到传达的作用;二是其他被告人的讯问笔录证实出机场后是蛇头负责偷渡;三是陈某(化名)并无“蛇头”的联系方式,未与蛇头建立帮助他人越GBJ的意思联络;四是偷渡路线不是陈某(化名)安排的,他回国也是自己花钱找“蛇头”偷渡,若他是主犯,这种行为不符合常理。
最终,FY认为被告人陈某(化名)构成组织他人偷越GBJ罪,但在整个犯罪行为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因此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从犯从轻处罚的意见,判处陈某(化名)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此案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并未有认罪认罚程序,经黄贺律师挖掘辩点,最终取得了罪轻的良好效果。
如果您在江苏宿迁遇到法律问题,无论是刑事辩护、合同纠纷还是重大民商事案件,都可以放心地选择黄贺律师。他会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14号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1320********92
报告编号:NO.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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