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权债务 > 京师律所王晓营律师:精通股权纠纷案件

京师律所王晓营律师:精通股权纠纷案件

2025.12.22 债权债务 16人浏览举报
解析
在法律的广袤天地中,有这样一位优秀的律师——王晓营。她拥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现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及该所股权纠纷法律事务部主任。自2006年开启律师执业生涯,至今已在法律界深耕20年,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代理众多疑难案件,成为业内备受瞩目的法律专家。
王晓营律师在股权纠纷领域有着诸多经典案例。曾经有这样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某公司股东A欲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股东B,但在签订转让协议后,股东B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转让款。股东A无奈之下,找到了王晓营律师寻求帮助。王晓营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股权转让协议进行了细致的审查。她发现协议中虽然明确约定了转让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但对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并不清晰。于是,王晓营律师进一步收集证据,包括双方的沟通记录、公司的财务报表等,以证明股东B的违约行为给股东A造成了实际损失。在庭审过程中,王晓营律师凭借出色的辩论技巧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指出股东B的行为构成了根本违约,股东A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股东B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采纳了王晓营律师的观点,判决股东B支付转让款及相应的违约金,成功为股东A挽回了经济损失。
还有一起股权代持纠纷案件也充分展现了王晓营律师的专业能力。委托人C委托D代持其在某公司的股权,但双方并未签订书面的代持协议。后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D却否认代持关系,声称C的出资款是借款。王晓营律师深知在没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证明代持关系存在的难度极大。她从多个角度入手,一方面收集C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证据,如会议记录、决策文件等,以证明C实际行使了股东权利;另一方面,调查D的资金来源和公司的股权变更情况,寻找其中的不合理之处。经过深入调查和分析,王晓营律师找到了关键证据,证明C与D之间存在事实上的代持关系。在法庭上,王晓营律师条理清晰地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法院认定代持关系成立,维护了委托人C的合法权益。
在公司增资纠纷方面,王晓营律师也有成功的案例。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股东E认为增资方案损害了其利益,与公司及其他股东产生了争议。王晓营律师在了解案件情况后,对增资方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了全面审查。她发现增资方案在程序上存在瑕疵,且没有充分考虑股东E的优先认购权。王晓营律师代表股东E与公司及其他股东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同时准备好充分的法律依据,以备诉讼之需。最终,通过王晓营律师的努力,公司重新调整了增资方案,保障了股东E的合法权益。
王晓营律师在处理这些案件的过程中,不仅展现了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还体现了她敏锐的观察力和出色的逻辑推理能力。她善于从细节中发现对委托人有利的证据,从而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突破口,扭转不利局面。同时,她也将自己在执业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分享出来,提醒企业和投资者在公司设立、股权代持等方面要注意的问题,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十载的执业生涯,王晓营律师用一个个成功的案例书写着自己的法律传奇。她以专业、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尊重,成为了法律界的熠熠生辉的专业标杆。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王晓营律师将继续在法律的道路上砥砺前行,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报告编号:NO.2025122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王晓营

北京市京师律所

王晓营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 467

    精选解答
  • 20143

    阅读量
咨询律师
  • 想找一位精通工程款纠份的律啦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协助您处理。
  • 5年前借给朋友30万,有借条有对方信息,我想找长沙XX京师等大律所的帮我处理
    你好,请问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借条上有约定还款时间吗?
  • 离婚以及经济适用房权属纠纷案件。有比较精通的大吗?昨天下发后有部分跟我沟通
    您好,父母首付或者出资 如果是父母首付,夫妻共同还款的话房产大概率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父母的首付可能被认定为是赠与或者是借款,具体还要看当时的意思表示来决定。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借款、还贷的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好。 我被骗了28万找的京师的一个律师
    你是被谁骗了?是律师骗你吗?如果被骗直接去报警
  • 你好,请问你们律所在哪里,可以去咨询吗?民事纠纷案件
    您好,我是吴律师,点我头像加我电(微)同号,交一个律师朋友,便于您随时咨询,我很愿意为您排忧解难。。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