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江苏宿迁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凭借着多年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素养,在
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他就是江苏大楚
律师事务所的黄贺律师。
专业履历,实力见证
黄贺律师毕业于
扬州大学,拥有法学学位。他在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已执业11年,不仅是该所管理委员会委员、刑事部主任,还是宿迁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2021年8月,经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认定为“三级律师”。他还曾是宿迁广播电视台法力无边节目特邀嘉宾,在媒体上展现了专业的法律形象。此外,他荣获众多荣誉,如2014年办理的“张某(化名)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获得“宿迁市
法律援助案件十佳优秀案例”荣誉,2021年3月获得“2020年度优秀律师”荣誉,2025年获得宿迁市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人。
丰富经验,精湛技巧
自执业以来,黄贺律师办理了近千件案件,积累了极为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办案技巧。尤其是在刑事辩护方面,他以仔细推敲、严谨论证、尽职沟通来实现良好的辩护效果。他一直秉承着“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而是他人的人生”的服务理念,以极致的专业知识、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办案思维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
经典案例,彰显能力
陈某(化名)组织偷越国境案
2024年,陈某(化名)因涉嫌“组织偷越国境罪”被提起
公诉,公诉机关建议量刑6 - 7年。黄贺律师作为辩护人,通过仔细研究陈某(化名)的讯问笔录以及其他被告人的笔录,发现陈某(化名)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仅仅起到传达作用,并无“蛇头”的联系方式,也未参与偷渡路线的安排。基于疑点利益归结于被告人的原则,黄贺律师认为陈某(化名)应认定为从犯。最终,
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处陈某(化名)
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取得了罪轻的良好效果。
刘某(化名)
寻衅滋事案
2019年,刘某(化名)
醉酒后被怀疑划伤车辆,公安机关以
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黄贺律师介入后,发现公安机关立案依据的鉴定报告存在问题。鉴定机构未到实际受损车辆处核查,鉴定程序违法,且鉴定内容未经过
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共同确认。黄贺律师依法向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认为本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予起诉。
李某(化名)
交通肇事案
2017年,李某(化名)驾驶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审法院判决李某(化名)犯
交通肇事罪。李某(化名)不服委托黄贺律师辩护,黄贺律师认为被害人违反交通法规,李某(化名)车辆的安全隐患与事故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且被害人死亡与李某(化名)的交通肇事行为也无直接因果关系。二审期间,经多次与法官沟通,二审法院改判李某(化名)免予刑事处罚。
陈某(化名)等工程诈骗案
在
泗洪县瑶沟乡某小区项目中,陈某(化名)等三人因工程款支付问题被指控
诈骗罪和
保险诈骗罪,公诉机关建议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黄贺律师在案件中深入分析事实和证据,为陈某(化名)等人进行有力辩护,虽然文档未提及最终结果,但可以看出黄贺律师在面对复杂案件时的专业和担当。
黄贺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精湛的技巧和高度的责任感,在法律领域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是值得当事人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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