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江苏宿迁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赞誉的律师——黄贺。他毕业于
扬州大学,拥有法学学位,于江苏大楚
律师事务所开启了长达11年的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321320********92。他不仅是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委员、刑事部主任,还是宿迁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2021年8月,经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认定为“三级律师”,还在2014年、2021年、2025年分别获得宿迁市
法律援助案件十佳优秀案例、2020年度优秀律师、宿迁市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人等荣誉。此外,他还曾是宿迁广播电视台法力无边节目特邀嘉宾。
黄贺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了近千件案件,有着极为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办案技巧,尤其是
刑事辩护上,黄贺律师更是以仔细推敲、严谨论证、尽职沟通来实现良好的辩护效果。黄贺律师一直秉承着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而是他人的人生的服务理念,以极致的专业知识、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办案思维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
丰富经验,成功案例彰显实力
陈某(化名)组织偷越国境案:精准辩护获轻判
2024年,陈某(化名)因涉嫌“组织偷越国境罪”被提起
公诉,公诉机关在陈某(化名)认罪认罚的基础上建议量刑6 - 7年。黄贺律师作为辩护人,认为陈某(化名)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及偷越国境罪
罪名无异议,但应当认定陈某(化名)的行为系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的从犯。他通过仔细分析陈某(化名)及其他被告人的讯问笔录,指出陈某(化名)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仅仅起到传达的作用,并无“蛇头”的联系方式,也未与蛇头商量偷渡事宜,且偷渡路线并非陈某(化名)安排,回国也是自己花钱找“蛇头”。最终,
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定陈某(化名)为从犯,判处
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取得了罪轻的良好效果。
刘某(化名)
寻衅滋事案:严谨审查证据获不起诉
2019年,刘某(化名)
醉酒后可能划伤四辆奔驰车,公安机关以
寻衅滋事罪对其立案侦查。黄贺律师介入后发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定罪量刑的依据——某物价局出具的鉴定报告存在问题。鉴定机构未到实际受损车辆处核查,未通知当事人到场,也未进行现场勘察,且鉴定内容未经过
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共同确认。黄贺律师依法向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最终宿迁市宿
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予起诉。
李某(化名)
交通肇事案:深入分析因果关系获免刑
2017年,李某(化名)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撞到严某(化名),严某(化名)受伤住院后擅自出院,半年后死亡。一审法院判决李某(化名)犯
交通肇事罪。李某(化名)不服,委托黄贺律师作为辩护人。黄贺律师经阅卷认为,被害人违反交通法规擅自在机动车道行走,李某(化名)车辆的安全隐患与事故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且被害人死亡与李某(化名)的交通肇事行为也无直接因果关系。二审期间,经多次与法官沟通,提交辩护词,最终二审法院改判李某(化名)免予刑事处罚。
陈某(化名)等
合同纠纷及涉嫌诈骗案:全力辩护维护权益
泗洪县瑶沟乡某小区项目中,陈某(化名)、卢某(化名)、俞某(化名)三人挂靠乙
公司承建工程,与甲公司就工程款支付方式产生纠纷。后甲公司以三人涉嫌诈骗购房户购房款为由向公安机关举报,检察院指控陈某(化名)构成
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两罪,建议
数罪并罚,综合刑期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黄贺律师在处理此案时,将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
法律知识,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为陈某(化名)等人进行全力辩护,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服务理念,赢得客户一致好评
黄贺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了近千件案件,有着极为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办案技巧。在刑事辩护上,他更是以仔细推敲、严谨论证、尽职沟通来实现良好的辩护效果。他一直秉承着“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而是他人的人生”的服务理念,以极致的专业知识、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办案思维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他还担任了包括宿迁市苏x置业有限公司、江苏绿xx动有限公司、
北京xx环保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在宿迁这片土地上,黄贺律师用他的专业和热情,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还是民商事纠纷中的当事人,都能在他那里得到专业、高效、负责的法律服务。如果你在宿迁地区遇到法律问题,不妨选择黄贺律师,让他为你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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