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江苏宿迁的法律界,黄贺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多个领域发光发热。他不仅是江苏大楚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还担任着管理委员会委员、刑事部主任以及宿迁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等重要职务,用行动诠释着法律人的使命与担当。
专业领域显身手
黄贺律师毕业于
扬州大学,拥有法学学位,专业领域广泛。他尤其擅长
刑事辩护,在
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
受贿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各类刑事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辩护能力。他曾成功为多起案件的当事人争取到无罪、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结果,其中“陈某(化名)被控合同诈骗最终判决无罪案”更是入选了“扬子鳄刑辩联盟精选刑事案例集”。此外,他在
建设工程、
公司股权、重大民商事纠纷及执行纠纷等领域也颇有建树,同时深入研究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以及
知识产权、企业
破产清算、企业并购等新型法律服务领域,形成了严谨、高效、专业、务实的办案风格。
担任职务展风采
作为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委员,黄贺律师积极参与律所的管理与决策,为律所的发展出谋划策,推动律所不断进步。而身为律所刑事部主任,他带领团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力量。在宿迁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的岗位上,他积极反映律师行业的诉求和建议,为推动宿迁市律师行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
经典案例见真章
在黄贺律师办理的众多案件中,有几起格外引人注目。2024年,陈某(化名)因涉嫌“组织偷越GBJ罪”被提起
公诉,公诉机关建议量刑6 - 7年。黄贺律师经过仔细分析,认为陈某(化名)应认定为从犯,量刑畸重,应当降档处罚。最终,
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判处陈某(化名)
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2019年,刘某(化名)因车辆划伤案被公安机关以
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黄贺律师发现该案证据存在问题,依法向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2017年,李某(化名)因
交通肇事罪被一审法院判决有罪,黄贺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人,提出多项辩护意见,最终二审法院改判李某(化名)免予刑事处罚。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黄贺律师敏锐的洞察力、严谨的逻辑思维和出色的辩护能力。
服务理念赢赞誉
黄贺律师一直秉承着“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而是他人的人生”的服务理念,以极致的专业知识、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办案思维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他自执业以来,办理了近千件案件,有着极为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办案技巧。他仔细推敲每一个案件细节,严谨论证每一个法律观点,尽职与各方沟通,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宿迁黄贺律师,以其在多个职务上的出色表现和在法律专业领域的卓越成就,成为了宿迁法律界的中坚力量。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法律人的初心和使命,为社会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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