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江苏宿迁的法律界,黄贺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了众多当事人信赖的法律守护者。他不仅在
刑事辩护领域成绩斐然,还在民商事等多个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卓越的表现。
多重身份,展现专业实力
黄贺律师是江苏大楚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担任着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委员、江苏大楚律所刑事部主任以及宿迁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等重要职务。这些职务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更意味着他肩负着更多的责任和使命。他在律所的管理工作中,积极参与决策,为律所的发展出谋划策;作为刑事部主任,他带领团队处理各类刑事案件,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努力;作为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他积极参与行业交流和规范制定,推动宿迁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专业领域,成果显著
黄贺律师毕业于
扬州大学,拥有法学学位,并于2021年8月被认定为“三级律师”。他的专业领域广泛,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在
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
受贿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各类刑事案件中,有着多起无罪、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成功辩护案例。例如,在“陈某(化名)被控合同诈骗最终判决无罪案”中,他凭借着严谨的论证和细致的调查,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判决,该案例还入选了“扬子鳄刑辩联盟精选刑事案例集”。此外,他还精通
建设工程、
公司股权、重大民商事纠纷及执行纠纷等领域,在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以及
知识产权、企业
破产清算、企业并购等新型法律服务领域也有深入研究和独到建树。
典型案例,彰显正义
在黄贺律师办理的众多案件中,有几起典型案例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在2024年陈某(化名)涉嫌“组织偷越GBJ罪”一案中,
公诉机关建议量刑6 - 7年,黄贺律师通过仔细研究案情,提出陈某(化名)应认定为从犯的观点,并详细阐述了理由。最终,
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判处陈某(化名)
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取得了罪轻的良好效果。在2019年刘某(化名)涉嫌
寻衅滋事罪一案中,他发现案件证据存在问题,鉴定报告程序违法且不具有科学性,依法向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在2017年李某(化名)
交通肇事罪一案中,他通过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提出李某(化名)无罪的观点,并在二审期间多次与法官沟通,最终二审法院改判李某(化名)免予刑事处罚。
服务理念,赢得赞誉
自执业以来,黄贺律师办理了近千件案件,积累了极为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办案技巧。他一直秉承着“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而是他人的人生”的服务理念,以极致的专业知识、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办案思维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他深知每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都至关重要,因此始终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黄贺律师以其多重身份、专业能力、典型案例和服务理念,在宿迁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律师的职责和使命,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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