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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云志律师:2024年代还信用卡案等多案力助当事人获不起诉结果

2025.11.13 刑事辩护 113人浏览举报
解析
在法律的江湖中,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复杂的案件中披荆斩棘,为当事人赢得生机。他就是青岛徐云志律师,从业7年以来,办理了众多令人瞩目的案件,其中孙某(化名)抢劫罪二审改判敲诈勒索案,堪称其辩护生涯中的经典之作。
徐云志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现任山东盈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他擅长复杂争议解决,特别是刑民交叉案件,在刑事辩护与控告、房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颇有建树。他不仅是青岛市城阳区“阳光城阳”法治巡回宣讲团讲师,还多次担任青岛广播电视台《新闻有态度》《丁一说法》等栏目的特邀律师嘉宾,在业界享有盛誉。
孙某(化名)抢劫罪二审改判案,一开始的情况对孙某(化名)极为不利。一审法院判处孙某(化名)三年三个月有期徒刑,这对于孙某(化名)和他的家人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然而,徐云志律师并没有被一审的判决结果所束缚,他深知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之处,只要深入挖掘,或许就能找到扭转乾坤的关键。
接手案件后,徐云志律师迅速展开了全面而细致的调查。他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包括案发时的具体情况、证人证言、相关证据等。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了一些容易被忽视的线索,这些线索成为了改变案件走向的重要突破口。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虽然都涉及到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但在法律认定上有着本质的区别。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敲诈勒索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徐云志律师通过对案件事实的分析,认为孙某(化名)的行为更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在二审辩护中,徐云志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优势,运用严谨的逻辑和清晰的思路,向法庭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指出,孙某(化名)在实施行为时,并没有使用暴力手段直接夺取财物,而是通过威胁和要挟的方式,让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被迫交出财物。这种行为更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特征,而不是抢劫罪。
同时,徐云志律师还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进一步论证了自己的观点。他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说明在判断行为是构成抢劫罪还是敲诈勒索罪时,应当综合考虑行为的手段、方式、情节等因素。通过对这些因素的分析,他认为孙某(化名)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在法庭上,徐云志律师的辩护词有理有据,掷地有声。他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赢得了法庭的尊重和认可。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徐云志律师的辩护意见,将孙某(化名)的罪名从抢劫罪改判为敲诈勒索罪,并将刑期从三年三个月有期徒刑改判为一年一个月。这一判决结果,不仅为孙某(化名)减轻了刑罚,也让他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孙某(化名)抢劫罪二审改判案的成功,不仅仅是徐云志律师个人的胜利,更是法律公正的体现。它让我们看到了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在这个案件中,徐云志律师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为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增添了一抹亮色。
徐云志律师的成功并非偶然,这得益于他多年来的知识积累和经验沉淀。他始终坚持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同时,他也非常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通过办理大量的案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自己的辩护能力。
在未来的日子里,徐云志律师将继续秉承“专业、敬业、诚信、公正”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他将以孙某(化名)抢劫罪二审改判案为契机,不断挑战自我,追求卓越,为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相信在他的努力下,会有更多的当事人在法律的庇护下,重获新生。
报告编号:NO.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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