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营律师是
北京市京师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也是
股权纠纷法律事务部主任。她本科毕业于
辽宁大学法学专业,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深造,获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自2006年执业至今已有20年,还担任着北京市律师协会多个专业委员会委员等重要职务,在法律界地位颇高。
王晓营律师擅长股权纠纷、债务纠纷、商事
仲裁、保险理赔等多个领域。在股权纠纷领域,她成功代理过上百件相关诉讼案件,能从复杂案件中理清头绪,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在债务纠纷方面,她熟知
法律法规,能制定合理解决方案。在商事仲裁和保险理赔领域,也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高效解决纠纷、争取应得赔偿。
从业20年,王晓营律师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她提醒
公司设立时别设成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持要签订代持协议,小
股东签订出资协议时要约定清楚公司解散情形,这些建议对预防和解决法律纠纷很有参考价值。她还荣获
朝阳区首届优秀女律师称号,是央视栏目点评嘉宾、《红星新闻》点评律师,著有多部专业著作,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宝贵参考。
王晓营律师不仅专业能力强,服务态度更是令人称赞。在代理一起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时,充分展现了她对委托人的负责和用心。2010-2011年,A公司与Y某(化名)、B公司、C公司在工程款项上产生一系列纠纷,A公司两次起诉,一审和二审
法院均驳回其
民间借贷纠纷的诉求。后来委托人找到王晓营律师。一审中,法院驳回了A公司不当得利纠纷的诉讼请求。
到了二审,王晓营律师详细阅读相关判决书,查找大量类似案例,将前判决书中Y某(化名)确认收到的A公司的相关款项罗列出来,共找出40万元的
支票存根。她系统阐述Y某(化名)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针对二审上诉进行充分准备。她与客户充分沟通,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凭借深厚法律功底分析法律问题,指出一审法院认为A公司构成自认是错误的。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认定Y某(化名)构成不当得利。
在整个案件代理过程中,王晓营律师始终以委托人的利益为出发点,认真对待每一个细节,与委托人保持密切沟通,让委托人感受到她的专业和真诚。正是这种负责的服务态度,让她在法律之路上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好评。未来,相信王晓营律师会继续凭借专业和执着,为更多委托人排忧解难,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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