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广西南宁的法律界,龚振中律师凭借26年的执业经验,在
刑事辩护领域声名远扬。他拥有莫斯科国立大学人工智能与管理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等多重高学历背景,还担任着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等众多职务,是广西望之辩
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律师和管委会主任。他在电子数据证据的取证规则与审查要点、中国域外刑事证据的转化研究等多个重要领域有着深入的经验总结,为刑事辩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支撑。
龚振中律师历年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刑事辩护,有着数十起二审
死刑改判为
死缓、判处缓期、不批捕、不起诉、无罪的成功案例,还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发布了《我做律师这些年》等专著,为行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接下来,我们通过几个具体案例来看看龚律师是如何运用他的经验和智慧为当事人争取正义的。
在J某某(化名)涉嫌
行贿罪一案中,检察院建议量刑11年6个月。龚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仔细阅卷,会见当事人14次,充分沟通情况,积极收集有利证据提交给检察院和
法院。他多次与检察官和法官就案件问题进行有效沟通,提出有力辩护观点。从主观上,指出单位意志支配J某某(化名)的犯罪行为,其
行贿是为了
公司利益,资金也主要来源于公司;客观上,其犯罪行为获得的利益直接归属于单位。在量刑部分,强调J某某(化名)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以及其对当地发展的贡献。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变更
罪名为轻罪
单位行贿罪,J某某(化名)被判
有期徒刑3年。
L某某(化名)涉嫌骗取
贷款、
合同诈骗罪一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8年。龚振中和黄露仪律师在二审阶段接受委托,通过数十次会见、深度阅卷和精准攻防,提交申请材料揭露一审判决缺陷。他们从定罪、证据、量刑三个方面提出详细辩护意见,精准重构罪名,证明L某某(化名)不构成相关犯罪;打出程序救济组合拳,激活法庭对控方证据链的审查;对核心证据进行合法性审查,排除关键证据。最终,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一审法院对L某某(化名)变更强制措施为
取保候审。
L某某(化名)涉嫌诈骗案,从侦查阶段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最终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宣告
缓刑,成为认罪认罚从宽的经典案例。龚律师从侦查阶段就开始进行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罚;尽力让L某某(化名)赔偿,获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将罪名变更为合同诈骗罪,降低量刑可能;开庭前三天将被告人取保候审,为缓刑奠定基础;最终三方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次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缓刑。
被告人H某某(化名)涉嫌
故意杀人罪案,一、二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龚振中和黄露仪律师在死刑复核阶段接受委托,提出三点辩护意见。一是考虑农村农民犯罪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H某某(化名)犯罪并非有杀人动机,只是想吓唬人,且犯罪工具并非事先准备,犯罪后果虽严重但不应立即执行死刑;二是认为一、二审认定事实错误,应定为
故意伤害罪等其他罪名,H某某(化名)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三是二审后双方达成刑事和解,被告人赔偿损失获得谅解,有明显悔罪表现。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不核准死刑判决,发回重审。
龚振中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充分运用他在电子数据证据、域外刑事证据转化、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分析等侦查技术审查规则与辩护要点等方面的经验,以及对刑事律师团队构建和律所数字化建设的理解,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有效的辩护。他的成功案例不仅体现了他的专业能力,也彰显了他对正义的执着追求和对当事人的负责态度。在未来的刑事辩护道路上,龚振中律师将继续凭借他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为更多人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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