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振中律师,拥有莫斯科国立大学人工智能与管理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等深厚
教育背景。他是
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还担任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等多项重要职务,现任广西望之辩
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管委会主任。其执业证号为1450119********26,服务地区为广西
南宁,办公地址位于广西南宁市
青秀区佛子岭路荣和E中心A座1916。龚律师专注刑事领域,是
广西律师协会认证的刑事专业律师,拥有26年丰富的执业经验。
在这26年里,龚振中律师历年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
刑事辩护,有着数十起二审
死刑改判为
死缓、判处缓期、不批捕、不起诉、无罪的成功案例,还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发布了《我做律师这些年》等专著。
下面通过几个案例,更能直观地感受到龚律师的专业能力。在J某某(化名)涉嫌
行贿罪一案中,承办律师龚振中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他仔细阅卷,会见当事人14次,积极收集有利证据并提交。通过与检察官和法官多次沟通,从主观上单位意志支配犯罪行为、客观上为单位谋取利益等方面提出辩护思路,最终
法院采纳意见,将
罪名将行贿罪变更为
单位行贿罪,J某某(化名)被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
L某某(化名)涉嫌骗取
贷款、
合同诈骗罪一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8年。龚振中与黄露仪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人,通过数十次会见、深度阅卷,从定罪、证据、量刑三个方面提出辩护意见,指出证据不合法,提交新证据和专家论证意见书,成功推动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L某某(化名)获得
取保候审。
L某某(化名)涉嫌诈骗案,龚振中律师从侦查阶段就开始进行认罪认罚工作,尽力赔偿争取谅解,变更罪名,开庭前取保候审,最终被告人L某某(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成为认罪认罚从宽的经典案例。
被告人H某某(化名)涉嫌
故意杀人罪案,一、二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龚律师和黄律师在复核阶段提出三点辩护意见,包括考虑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定事实错误应变更罪名、双方已刑事和解等。他们多次到案发地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最高人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发回重审,为当事人争取到一线生机。
26年的执业生涯,龚振中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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