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振中律师,拥有莫斯科国立大学人工智能与管理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等深厚
教育背景。他是
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还在多所院校及研究机构担任重要职务,现任广西望之辩
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管委会主任。其执业证号为1450119********26,服务地区为广西
南宁,联系地址位于广西南宁市
青秀区佛子岭路荣和E中心A座1916,擅长
刑事辩护领域。龚律师从事律师行业已达26年之久,在这漫长的执业生涯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众多出色的成绩。
在这26年里,龚律师专注于刑事领域,历年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刑事辩护,有数十起二审
死刑改判为
死缓、判处缓期、不批捕、不起诉、无罪的成功案例,还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发布了《我做律师这些年》等专著。他获得过2022年度
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等荣誉,还被聘为司法部
法律援助案件(刑事)质量评估律师。
下面通过几个案例,更能直观地感受到龚律师的专业能力。在J某某(化名)涉嫌
行贿罪一案中,承办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仔细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收集有利证据并与检察院和
法院积极沟通。辩护思路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论证J某某(化名)的行为代表单位意志且为单位谋取利益,同时考虑量刑情节。最终,一审判决变更
罪名为
单位行贿罪,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并处
罚金人民币60万元。
L某某(化名)涉嫌骗取
贷款、
合同诈骗罪一案,龚振中律师和黄露仪律师作为二审辩护人,通过多次会见、深度阅卷和提交申请材料,从定罪、证据、量刑三个方面提出辩护意见,成功推动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并协助当事人获得
取保候审。
L某某(化名)涉嫌诈骗案,龚律师从侦查阶段开始进行认罪认罚辩护,尽力赔偿争取谅解,变更罪名,成功取保候审,最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成为认罪认罚从宽的经典案例。
在被告人H某某(化名)涉嫌
故意杀人罪案中,龚律师和黄律师在死刑复核阶段提出三点辩护意见,包括考虑农村犯罪刑事政策、指出一二审认定事实错误、强调双方已刑事和解。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不核准死刑判决,发回重审。
26年的执业生涯,龚振中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不懈的努力,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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