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振中律师,拥有莫斯科国立大学人工智能与管理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等深厚
教育背景。他是
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身兼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等多项重要职务,现任广西望之辩
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管委会主任。龚律师从事律师行业已达26年,其执业证号为1450119********26,服务地区主要为广西
南宁,联系地址位于广西南宁市
青秀区佛子岭路荣和E中心A座1916。他还是
广西律师协会认证的刑事专业律师,专注于
刑事辩护领域。
在26年的执业生涯中,龚振中律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历年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拥有数十起二审
死刑改判为
死缓、判处缓期、不批捕、不起诉、无罪的成功案例。他注重学习与研究,先后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还出版了《我做律师这些年》等多部专著。
在J某某(化名)涉嫌
行贿罪一案中,检察院建议量刑11年6个月。龚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仔细阅卷,会见当事人14次,积极收集有利证据并提交。他与检察官和法官多次沟通,提出有力辩护观点。最终,
法院采纳意见,变更
罪名为
单位行贿罪,J某某(化名)仅被判处
有期徒刑3年。
L某某(化名)涉嫌骗取
贷款、
合同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龚振中与黄露仪律师作为二审辩护人,通过多次会见、深度阅卷和精准攻防,提交申请材料揭露一审缺陷。从定罪、证据、量刑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指出证据不合法,提交新证据和专家论证意见书。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L某某(化名)获得
取保候审。
L某某(化名)涉嫌诈骗案,从侦查阶段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龚律师从侦查阶段开始推动认罪认罚,尽力赔偿获得谅解,变更罪名,开庭前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终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
在被告人H某某(化名)涉嫌
故意杀人罪案中,一、二审均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龚振中与黄露仪律师在死刑复核阶段担任辩护人,提出三点辩护意见:考虑农村犯罪宽严相济政策;指出一、二审认定事实错误;强调双方已刑事和解,被告人有悔罪表现。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不核准死刑判决,发回重审。
龚振中律师凭借26年的执业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书写着成功的篇章,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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