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振中律师,拥有莫斯科国立大学人工智能与管理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等深厚学术背景。他执业于
广西望之辩
律师事务所,担任首席律师、管委会主任,同时身兼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等诸多重要职务。其执业证号为1450119********26,服务地区为广西
南宁,联系地址位于广西南宁市
青秀区佛子岭路荣和E中心A座1916。龚律师还是
广西律师协会认证的刑事专业律师,专注于
刑事辩护领域,有着26年丰富的执业经验。
在这26年的执业生涯中,龚振中律师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刑事辩护,成功案例众多。其中,有数十起二审
死刑改判为
死缓、判处缓期、不批捕、不起诉、无罪的经典案例。他还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出版了《我做律师这些年》等多部专著。
在J某某(化名)涉嫌
行贿罪一案中,检察院建议量刑11年6个月。龚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仔细阅卷,会见当事人14次,积极收集有利证据并提交给检察院和
法院。他与检察官和法官多次沟通,提出有力辩护观点,最终法院采纳意见,将
罪名变更为
单位行贿罪,J某某(化名)被判处
有期徒刑3年。
L某某(化名)涉嫌骗取
贷款、
合同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龚振中与黄露仪律师作为其二审辩护人,通过数十次会见、深度阅卷和精准攻防,提交申请材料揭露一审缺陷。从定罪、证据、量刑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成功推动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L某某(化名)获得
取保候审。
L某某(化名)涉嫌诈骗案,从侦查阶段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龚律师从侦查阶段开始进行认罪认罚辩护,尽力赔偿争取谅解,变更罪名,成功取保候审,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
在被告人H某某(化名)涉嫌
故意杀人罪案中,一、二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龚振中与黄露仪律师担任死刑复核阶段辩护人,提出三点辩护意见,包括考虑农村犯罪宽严相济政策、指出一二审认定事实错误、强调双方刑事和解及被告人悔罪表现。最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原判,发回重审。
26年的执业时光,龚振中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不懈的努力,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卓越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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