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振中律师,拥有莫斯科国立大学人工智能与管理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他是
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身兼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等多项重要职务,现任广西望之辩
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管委会主任。龚律师执业证号为1450119********26,服务地区为广西
南宁,办公地址位于广西南宁市
青秀区佛子岭路荣和E中心A座1916。他专注于
刑事辩护领域,是
广西律师协会认证的刑事专业律师。
龚振中律师从事律师行业已达26年之久。在这26年里,他历年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有着数十起二审
死刑改判为
死缓、判处缓期、不批捕、不起诉、无罪的成功案例。他注重学习与研究,先后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还出版了《我做律师这些年》等多部专著。
下面通过几个案例,来看看龚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出色表现。在J某某(化名)涉嫌
行贿罪一案中,承办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通过仔细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积极收集有利证据并与检察院和
法院沟通,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将
罪名变更为轻罪
单位行贿罪,J某某(化名)被判处
有期徒刑3年。辩护思路主要从主观上单位意志支配犯罪行为、客观上为单位谋取利益以及量刑部分J某某(化名)的认罪认罚和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等方面展开。
L某某(化名)涉嫌骗取
贷款、
合同诈骗罪一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8年。龚振中、黄露仪律师作为二审辩护人,通过数十次会见、深度阅卷和精准攻防,从定罪、证据、量刑三个方面提出详细辩护意见,提交多份申请材料,成功推动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并协助当事人获得
取保候审。
L某某(化名)涉嫌诈骗案,从侦查阶段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龚律师从侦查阶段开始进行认罪认罚辩护,尽力赔偿争取谅解,变更罪名,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终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宣告
缓刑,成为认罪认罚从宽的经典案例。
被告人H某某(化名)涉嫌
故意杀人罪案,一、二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龚振中、黄露仪律师在死刑复核阶段提出三点辩护意见,包括考虑农村犯罪宽严相济政策、指出一、二审认定事实错误以及双方达成刑事和解等。最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原判,发回重审。
龚振中律师26年的执业生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他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在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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