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浩瀚海洋中,
刑事辩护领域如同一片充满挑战与机遇的深海区域,需要专业、智慧与勇气兼备的领航者。
广西望之辩
律师事务所的龚振中律师,便是这样一位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26年的资深法律人。他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众多当事人撑起了法律的一把伞,书写着一段段精彩的辩护传奇。
龚振中律师拥有令人瞩目的
教育背景,他是莫斯科国立大学人工智能与管理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如此高学历的加持,让他在
法律知识的储备上远超常人。同时,他还拥有
广西律师协会认证的刑事专业律师资格,这是对他专业能力的权威认可。在众多社会职务中,他担任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等,不仅在实践中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还在教育领域为法律人才的培养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龚振中律师所在的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是他施展才华的重要平台。在这个团队中,他担任首席律师、管委会主任,带领着团队成员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探索前进。他注重学习与研究,先后发表了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如《律师开展刑事合规业务执业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律师事务所案件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等,还出版了《我做律师这些年》《我做
死刑案件这些年》等专著,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理论支持。
多年来,龚振中律师专注于刑事领域,历年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他有过数十起二审死刑改判为
死缓、判处缓期、不批捕、不起诉、无罪的成功案例,这些案例就是他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证明。
在J某某(化名)涉嫌
行贿罪一案中,检察院建议量刑11年6个月。龚振中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仔细阅卷,会见当事人14次,积极收集有利证据并提交给检察院和
法院。他从主观和客观方面进行辩护,指出J某某(化名)的行为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为单位谋取利益,且J某某(化名)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变更
罪名为轻罪
单位行贿罪,判
有期徒刑3年。
L某某(化名)涉嫌骗取
贷款、
合同诈骗罪一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8年。龚振中律师和黄露仪律师作为二审阶段的辩护人,通过数十次会见、全案卷宗深度阅卷,从定罪、证据、量刑三个方面提出详细辩护意见。他们精准重构罪名,进行程序救济,攻坚证据三性,成功推动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并协助当事人获得
取保候审。
L某某(化名)涉嫌诈骗案中,从侦查阶段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宣告
缓刑。龚振中律师从侦查阶段就开始进行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罚,尽力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变更罪名,成功取保候审,最终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让当事人获得了缓刑的判决。
在被告人H某某(化名)涉嫌
故意杀人罪案中,一、二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龚振中律师和黄露仪律师在死刑复核阶段接受委托,提出三点辩护意见。他们指出应考虑农村农民犯罪的宽严相济政策,一、二审认定事实错误,且二审后双方达成刑事和解,被告人有悔罪表现。最终,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发回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龚振中律师在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上,用26年的时间诠释着刑事辩护的真谛。他以专业的知识、执着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战,为司法公正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他的故事还在继续,相信在未来的刑事辩护道路上,他将创造更多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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