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龚振中律师:莫斯科国立大学博士后与法大博士的刑辩之路

龚振中律师:莫斯科国立大学博士后与法大博士的刑辩之路

2025.11.05 刑事辩护 62人浏览举报
解析
广西南宁的法律界,龚振中律师凭借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了刑事辩护领域的佼佼者。而他令人瞩目的教育背景,更是为他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龚振中律师拥有令人艳羡的教育履历。他先后在多所知名高校深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学术水平。他是莫斯科国立大学人工智能与管理博士后,这一经历使他站在了科技与管理的前沿领域。在莫斯科国立大学的学习过程中,他深入研究人工智能与管理相关知识,掌握了先进的技术和理念。这不仅拓宽了他的视野,还让他能够将科技与法律相结合,为刑事辩护工作带来新的思路和方法。在当今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电子数据证据、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分析等侦查技术在刑事案件中愈发重要。龚振中律师凭借在莫斯科国立大学所学的知识,能够更好地审查这些新兴证据和技术,为当事人提供更专业的辩护。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的身份,让龚振中律师在法学理论研究方面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中国政法大学作为国内顶尖的法学学府,汇聚了众多优秀的学者和专家。在法大的学习生涯中,龚振中律师系统地学习了法学的各个领域,深入钻研刑法学等专业课程。他跟随导师参与学术研究项目,发表了一系列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这些学术成果不仅体现了他扎实的理论功底,也为他在刑事辩护实践中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持。在处理复杂的刑事案件时,他能够准确运用法学理论,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的学习经历,也为龚振中律师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西南政法大学以其浓厚的法学氛围和注重实践教学的传统而闻名。在西政的学习过程中,龚振中律师参与了大量的模拟法庭、法律援助等实践活动。这些实践经历让他熟悉了法律程序和司法实务,提高了他的实际操作能力。他学会了如何收集证据、如何与当事人沟通、如何在法庭上进行有效的辩论等技能。这些实践能力在他日后的律师生涯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使他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的案件。
龚振中律师凭借其出色的教育背景,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他历年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有过数十起二审死刑改判为死缓、判处缓期、不批捕、不起诉、无罪的成功案例。在J某某(化名)涉嫌行贿罪一案中,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对案件主客观方面的精准分析,成功将罪名变更为单位行贿罪,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轻的刑罚。在L某某(化名)涉嫌骗取贷款合同诈骗罪一案中,他通过对证据的精准攻防和对法律要件的实质审查,推动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并获得取保候审。
除了在实务方面的成就,龚振中律师还在学术研究和行业贡献方面表现突出。他担任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等多个职务,为培养法律人才贡献自己的力量。他还发布了《我做律师这些年》《我做死刑案件这些年》等专著,发表了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为刑事法律领域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龚振中律师的教育背景为他的法律职业生涯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和支持。他将先进的科技知识、深厚的法学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相结合,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相信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他将继续凭借其优秀的教育背景和不懈的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更多的力量。
报告编号:NO.2025110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龚振中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龚振中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380

    精选解答
  • 5879

    阅读量
  • 分不分普通博士后还是师资博士后
    你的情况要问教育部门
  • 请问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需要纳税吗?
    您好,补贴是不需要纳税的
  • 博士后在站人员如果在出站时处于孕期,用人单位是否有权不再与博士后续约让博士后延期到哺乳期满后再出站?
    您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请问海归博士后子女是否可上成都户口?
    你好 可以父母先落户到成都 子女再落户到父母名下
  • 女性三期博士后是否可以出战
    可以写明具体纠纷情况,提供帮助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