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安徽铜陵,有这样一位律师,他用5年时间从一名普通律师晋升为律所合伙人,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法律领域闯出了一片天地,他就是张子俊律师。张子俊毕业于
重庆理工大学,系统的法学专业
教育为他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也塑造了他严谨务实的法律思维。
张子俊律师聚焦
刑事辩护、债务纠纷、
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及
建设工程五大核心板块,形成了“民刑兼顾、实战导向”的服务特色。在刑事辩护中,他坚持“细节决定成败”,通过逐页梳理案卷材料、反复核查证据链,精准捕捉案件关键突破口。在民商事纠纷处理上,他同样展现出高效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工伤赔偿案件方面,张子俊律师有着丰富的经验。2022年,蒋某(化名)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不幸离世,交警部门认定蒋某(化名)无责。然而,蒋某(化名)的工作单位却以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签订《
劳务合同》为由,拒绝为其申报工亡。张子俊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调查,发现蒋某(化名)生前未领取城镇
养老保险待遇且为农业
户口,工作单位经营地址在城镇区域。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为蒋某(化名)申报工亡,尽管工作单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再审,但最终
法院均驳回了其撤销工亡认定的诉求。随后,张子俊律师进行工亡待遇索赔
仲裁程序,最终法院判决单位支付逝者家属一次性工亡医疗补助金94余万元、丧葬补助金以及逝者配偶的供养亲属
抚恤金。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张子俊律师在处理工伤赔偿案件时,善于挖掘案件细节,依据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建设工程领域的案件,张子俊律师也处理得游刃有余。2012年,A
公司与B公司签订《
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杜某(化名)承接该厂房施工项目。2017年项目组织竣工验收,但报告没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意见和盖章。杜某(化名)以B公司名义起诉A公司主张拖欠的工程款,一审、二审、再审均被驳回。张子俊律师接受委托后,以杜某(化名)实际施工人的身份向A、B公司主张工程款。他收集证据、实地查看厂房现状,并申请法院实地勘验。他认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行为,案涉工程各单位已达成一致意见并盖章确认,应视为竣工验收合格。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观点,判决A公司支付杜某(化名)工程款400余万元及利息,杜某(化名)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这一案例体现了张子俊律师对建设工程法规的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以及在复杂案件中寻找突破点的能力。
债务纠纷案件中,张子俊律师也能为当事人排忧解难。2019年,王某(化名)在安徽某公司购置轿车并支付购车款,但公司未交付车辆,承诺退款也未兑现。张子俊律师接手后,先摸排公司诉讼和执行案件,发现公司有多起被执行案件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他调取公司工商档案,发现
股东认缴出资未届满未出资。于是依据相关规定主张公司退还购车款,股东在认缴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终王某(化名)如愿拿到购车款。这显示出张子俊律师在处理债务纠纷时,会全面调查公司情况,合理运用法律规定维护当事人权益。
从业多年,张子俊律师始终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作为职业准则。他与客户深度沟通,及时反馈案件进展,用通俗语言解读法律条款,让客户全程掌握维权节奏。这种负责的服务态度让他收获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形成了良好的口碑传播效应。
如今身为律所合伙人,张子俊律师不断学习,紧跟行业动态,还积极和团队人员开展案例研讨,分享实战经验,推动团队服务能力整体提升。未来,他将继续以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践行律师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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