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被告人深陷指控困境
本案是一起涉贩卖含依托咪酯成分电子烟烟弹的
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曾多次因吸毒被
行政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其在一段时间内多次向多人贩卖含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烟弹,非法获利,构成
贩卖毒品罪,且属“多次贩卖”,情节严重。同时,被告人有多次劣迹,依法可从重处罚,虽归案后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但面临的量刑压力巨大。同案被告人另被指控贩卖毒品、容留未成年人吸毒。被告人经历了
刑事拘留、
取保候审、
逮捕等程序,陈俊峰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全面介入此案。
二、受托介入:精准梳理案件风险
陈俊峰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他第一时间会见被告人,针对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及法律适用进行详细沟通。客观分析了本案的量刑风险,指出多次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烟弹依法认定为“情节严重”,法定刑期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结合被告人的多次吸毒劣迹及贩卖数量,如不积极争取从宽情节,量刑很可能接近七年上限。同时,向被告人详细解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后果及坦白、退赃、检举等情节的量刑价值。
三、核心辩护:多维度争取从宽情节
(一)规劝配合,奠定从宽基础
陈俊峰律师明确告知被告人,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是获得最大幅度从宽处理的前提。同时,鼓励其主动向检察官检举同案犯或其他人员未被侦查机关查实的犯罪线索,虽未必构成立功,但可体现悔罪态度影响量刑。被告人经规劝后积极配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主动检举同案犯未被掌握的犯罪线索,该线索后经查证属实,成为指控同案犯犯罪的重要依据。
(二)抓住关键,沟通量刑建议
虽然被告人的检举行为不符合立功认定条件,但陈俊峰律师抓住这一行为体现的悔罪态度和配合意愿,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深入沟通。提出被告人主动检举同案犯未被掌握的犯罪线索,客观上帮助司法机关深挖余罪、节约司法资源;该行为充分证明其真诚悔罪、愿意配合司法机关的态度,较之被动认罪的被告人具有更高的从宽价值;结合被告人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预缴
罚金等情节,请求检察官在量刑建议中给予最大限度的从宽幅度。
(三)庭审辩护,巩固从宽成果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陈俊峰律师继续围绕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预缴罚金等情节发表辩护意见,并再次向法庭说明被告人主动检举同案犯线索的行为虽不成立立功,但足以体现其悔罪态度,请求
法院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幅度内从轻处罚。庭审中,还就立功问题进行了充分论证。
四、办案结果:刑期大幅降低获认可
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及陈俊峰律师的主要从宽意见,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原本被告人可能面临接近七年有期徒刑的刑罚,经陈俊峰律师介入及被告人积极配合,刑期大幅降低,低于当事人的心理预期。被告人及其家属对办案结果非常满意,对辩护工作高度认可。
五、案件价值:专业辩护保障权益
本案充分体现了专业
刑事辩护的重要价值。陈俊峰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前介入,把控案件走向,为后续辩护工作赢得主动;有效规劝被告人争取从宽,为量刑协商奠定基础;以检举行为为杠杆,撬动量刑优惠,彰显了专业谈判能力;全流程尽责,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使被告人的从宽情节得到全面呈现和司法认定;超越当事人预期,实现良好辩护效果。这表明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辩护人越早介入、越善于与检察官协商、越能引导当事人悔罪配合,就越能为当事人争取理想判决结果。
六、律师简介
陈俊峰律师,执业于
江苏弘泰
律师事务所,法学本科学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民间借贷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擅长结合案情实际,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处理案件,高效帮助当事人化解法律矛盾,全力争取最大化合法权益。其日常服务范围覆盖江苏泰州市全域及周边城市,竭诚为各界群众与社会人士提供专业、靠谱、高效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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