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的“清道夫”
王莉华律师在处理债务纠纷案件时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曾代理
广东侍某某
公司参与邦某壹
有限合伙企业诉该公司
借贷纠纷一案。邦某壹有限合伙企业手握
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初步证据,主张双方存在
借贷关系并要求广东侍某某公司承担高达8000余万元的还款责任。
面对这看似不利的局面,王莉华律师没有退缩。她带领团队重点围绕“双方是否存在真实借贷合意”展开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就像侦探破案一样,全面收集、梳理相关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抽丝剥茧核查案件事实。对于对方提交的证据,仔细分析其瑕疵与逻辑漏洞。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通俗来讲,就好比你拿了一张转账记录说对方借了你的钱,对方说这钱是还之前的其他欠款,那对方得拿出证据来证明。在本案中,王莉华律师通过深入调查和分析,明确双方并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该规则支撑了团队对邦某壹有限合伙企业诉讼主张的反驳,为后续彻底推翻对方的诉讼请求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最终,在完整、扎实的证据支撑及严谨的法律论证下,邦某壹有限合伙企业主动申请撤诉,王莉华律师成功为广东侍某某公司避免了8000余万元的不实债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合约纠纷的“守护者”
在处理合约纠纷方面,王莉华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她代理广州某商贸公司起诉主播张某某违约一案。张某某与商贸公司签订《独家艺人经纪合约》后,因不服从公司正常工作安排,单方发出《
解除合同通知函》擅自解约。商贸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某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500万元违约金。
王莉华律师在代理期间,重点围绕“商贸公司履约行为合法性”“张某某单方解约的违约性质”展开工作。就像一个公正的裁判员,准确判断出商贸公司安排张某某进行产品视频拍摄系正常履约,张某某没有单方解约的权利,其擅自解约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最终,法院采纳了王莉华律师的代理意见,酌情判决张某某向商贸公司支付420万元违约金,为当事人挽回了因主播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民商事案件的出色处理者
除了上述案件,王莉华律师还代理了多起典型民商事案件,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在代理A皮革有限公司诉B皮草鞋类服饰有限公司等支付货款案中,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成功为当事人追回拖欠货款,维护了企业的合法债权;在B皮革有限公司与温州市A鞋材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中,精准梳理案件证据,有力反驳对方上诉请求,维护了当事人的相关权益;在代理租赁公司返还物纠纷再审案时,助力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获得支持,挽回了经济损失。
同时,王莉华律师还积极参与非诉项目。在广州有一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重组、
吉林长春东北虎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股权交易尽职调查等项目中,她为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就像企业的“法律智囊团”,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刑事辩护的正义践行者
在刑事辩护领域,王莉华律师同样展现出了不凡的实力。在某
强迫交易罪一案中,她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代理期间,王莉华律师如同一名勇敢的战士,精准梳理案件疑点,多方走访调查、固定关键证据。她层层拆解控方指控逻辑,最终成功收集到能够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核心证据。明确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依法不构成犯罪。在庭审中,她充分发表辩护意见,清晰阐述被告人无罪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有力反驳控方指控。最终,法院及检察院采纳了她的无罪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不构成强迫交易罪,检察院撤回公诉,成功为被告人洗清冤屈,维护了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及合法权益,彰显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严谨态度及维护司法公正的执业初心。
王莉华律师不仅在案件处理上成绩斐然,还担任着多个重要职务。她是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副主任、调解员、河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及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理事会理事。这些职务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认可,也让她能够在更广泛的领域发挥自己的法律专长。
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的她,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在17年的执业生涯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强制执行、资产并购重组、破产,房地产资产评估、处置、变现经验。她的执业领域广泛,擅长公司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制度设计、人力资源制度制定及纠纷处理、企业投融资法律事务、婚姻继承法律事务、债权债务法律事务及各类民商事诉讼业务,尤其在合同纠纷、公司法相关业务中表现突出,能够精准把控案件重难点,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依托广东华宪润科
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优势,王莉华律师能够整合优质资源,为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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