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区别是: 1、侵犯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 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
盗窃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犯罪主体不同。即前者是一般主体,而后者是特殊主体。二是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盗窃公共财物,是区分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关键。
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1、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2、侵占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构成本罪,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犯罪客体上看,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其对象只能是公共财产;而侵占罪侵占的是公司、企业财产所有权,其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也包括私人财物。二是从犯罪主体不同。
贪污罪是行为人利用其在职务上或者因执行职务而主管、经管、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其犯罪手段包括侵吞、骗取、窃取或其他手段。贪污罪只能是行为人直接利用自己在职务范围内主管、经管、经手本单位财物的权力,而非法占有该财物。
挪用资金罪与贪污罪最主要的区别是犯罪目的不同,挪用资金的目的是挪归本人使用而不是占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而贪污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贪污罪的客体要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欺骗或者以其他手段违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做法。诈骗罪的客体要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