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适用缓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法律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缓刑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缓刑执行过程中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被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会被撤销。
当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时,可以宣告缓刑,如果犯罪分子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妇女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则应当适用缓刑。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如果是被判了实刑的,那么就需要在刑满后才能离开监狱。不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如果有减刑的,那么就可以尽早的离开监狱。
缓刑的考验期是从判决之日开始计算的,不能从取保候审之日计算。对此,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1、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2、缓刑的适用条件:①对象条件。②限制条件。③实质条件。④犯罪人具有上述条件,可以宣告缓刑。
借钱时应当是写借条的。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
合同符合以下条件有效,不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效: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