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缴费前请认准学校资质,实地考察,切勿盲目,以防上当。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可以举办职业教育学校,企业可以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也可以委托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从事技术工种的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特殊教育教师是指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机构的教师、职工、管理干部,普通教育机构中附设的特殊教育班(系、部)的教师、职工、管理干部和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班主任及主科教师。
上课后逾学期三分之一,未逾学期三分之二而退、休学者,学、杂费(含实习实验费)及其余各费退还1/3;上课后逾学期三分之二而退、休学者,所缴各费均不退还。具体情况是学校而定。可以咨询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涉案俱乐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不具有学前教育资质,应该全额退还所收款项。
法律意义上的没收是指执法部门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违规所得或物品罚没。学校及教师没收学生手机的行为仅仅属于对学生手机的临时占有和管理,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没收。如果学生违规携带和使用手机,学校及教师有权临时“收取”学生手机,但只有临时保管和控制权,没有最终处置权。如果学校及教师在保管手机期间,造成学生手机毁损或灭失的,学校或教师应承担赔偿责任。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杂费。收取杂费的标准和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已规定免收杂费的,其规定可以继续执行。
打电话投诉或者书信均可。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驾校退费没有明确的规定。驾校培训费问题按合同执行,原则上只要没有发生的费用都可以退。至于退多少,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但有些是不能退的:学员入校的注册费,也就是注册时,这部分钱已经交给了公安交管部门,是退不回来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