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行政强制执行能够提起行政诉讼。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等诉讼。
诉讼期间,原则上,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度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等。
强制拆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对强制传唤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做出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出行政诉讼要符合必备的条件。起诉时,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说明起诉理由、事实和根据等。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应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起诉手续是否完备、起诉状内容是否明确等。
要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起诉。不能对抽象的行政为提出起诉。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才能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又不履行行政决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行政机关申请前应催告当事人自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方申请法院(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