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法院通知不到被告,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
离婚后被告不执行财产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可以留置送达或邮寄送达,再或者公告送达等,法定时限一过,即视为已经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被告故意躲避不接传票,首先不接受传票,法院可以以公告方式送达传票。60日之后,就可以开庭审理。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
民事诉讼中要求有明确的被告,如果被告错误,那么将不符合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需要原告对此进行补正,不能补正的,法院会裁定驳回起诉。起诉条件中,对被告的要求是“明确”,即起诉时,被告名字或名称及住址、联系方式应当正确。
被告故意躲避不接传票的:1、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起诉阶段;第二阶段:答辩阶段;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