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法院通知不到被告,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
离婚后被告不执行财产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可以留置送达或邮寄送达,再或者公告送达等,法定时限一过,即视为已经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被告故意躲避不接传票,首先不接受传票,法院可以以公告方式送达传票。60日之后,就可以开庭审理。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
民事诉讼中要求有明确的被告,如果被告错误,那么将不符合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需要原告对此进行补正,不能补正的,法院会裁定驳回起诉。起诉条件中,对被告的要求是“明确”,即起诉时,被告名字或名称及住址、联系方式应当正确。
被告故意躲避不接传票的:1、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被告不接传票,可以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是指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诉讼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
被告故意躲避不接传票的:1、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