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棘手案件,律师精准出击
马剑鸿律师在
合同纠纷领域有着较为丰富的经验。曾有这样一个案例,委托人作为
仲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光伏电站开发合作协议,并支付了10万元提货
保证金。然而,合同中约定了苛刻条款,保证金需待电站1年质保期届满后方可申请退还。在履行过程中,被申请人作为核心设备供应方,单方宣布停止光伏业务、不再接收新订单,这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已构成根本违约。但被申请人却以“质保期未满”“退还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不返还保证金。委托人面临着质保期漫长、资金被长期占用的困境。
面对这样的情况,马剑鸿律师迅速行动。他擅长梳理案件脉络、组织核心证据,精准锁定了争议焦点。他针对“质保期未满不退保证金”的不利条款展开了精准辩护,论证案涉保证金为提货履约担保,并非质保担保;被申请人根本违约导致
合同解除,不应再适用原质保期退还约定。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通俗化解释:这就好比两个人约好了一起做一件事,签了个协议。如果其中一方违反了约定,导致这个事做不下去了,那么已经做的部分,没犯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恢复到事情开始前的样子,比如把钱要回来,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
-案例关联说明:在这个案例中,被申请人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按照这条法律规定,委托人作为守约方有权请求恢复原状,也就是要求被申请人返还保证金。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律师的辩护观点,即被申请人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保证金担保目的已灭失,不受制于原质保期限制,从而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二、突破不利条款,实现全额回款
马剑鸿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熟悉各类合同条款适用,擅长处理违约维权、主体认定、责任划分等问题。在这个案件中,他深知合同中“质保期满方可退保证金”的约定,仅适用于合同正常履行情形。若因对方根本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守约方有权主张恢复原状,保证金担保目的已灭失,不受制于原质保期限制。
他聚焦违约性质、担保功能、公平原则展开辩护,最终仲裁委采纳了全部代理观点,认定合同依法解除,裁决被申请人立即返还10万元保证金,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律师费6000元。委托人在质保期未届满的情况下实现了全额回款。
三、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保驾护航
马剑鸿律师不仅在合同纠纷领域表现良好,在其他领域也有着不错的成绩。他擅长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货款追偿等诉讼与非诉法律业务,专注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可为个人、企业提供全流程、精细化的法律服务。
在重大民商事案件中,他擅长梳理案件脉络、组织核心证据,精准锁定争议焦点,推进重大复杂案件办理。在2021年,他团队承办的标的额2.3亿元重大合同纠纷案件中,他作为核心主办律师,全程主导案件材料组织、案情脉络梳理,为案件推进奠定了重要基础。
在二审逆转案件中,他擅长提炼上诉焦点、补充关键证据,成功纠正一审事实认定错误,实现二审改判。在刑民交叉领域,他兼具刑事辩护与民商事代理经验,可剖析案件,提供一体化法律解决方案。在货款/投资款追回方面,他擅长固定合作协议、对账明细、履约证据,快速锁定回款条件,追回欠款与投资款。
马剑鸿律师身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及监事会
绩效工作委员会委员等多重身份,凭借多年在法律领域的积累,成为具有专业能力和实战经验的律师。他坚守客户至上宗旨,用实力践行法律人的责任,为委托人提供全方位精细化法律服务,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人的专业与担当。如果你在法律方面遇到难题,不妨寻求像马剑鸿律师这样专业的律师的帮助,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为你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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