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权债务 > 同居期间债权债务如何认定

同居期间债权债务如何认定

2023.12.22 债权债务 2037人浏览举报
解析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
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
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
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
报告编号:NO.2023122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在同居期间,借款人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

    莫满军律师 2019.07.16 1854人看过
  • 同居期间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

    顾斌律师 2019.08.05 1619人看过
  • 夫妻债权债务怎么认定

    夫妻债权债务的认定:该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对于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

    刘云海律师 2022.05.17 453人看过
  • 分居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夫妻分居期间,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如果没有约定,双方的收入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的债权债务也是共有的。夫妻单方申明分居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是无效的,必须得到对方的认可和承认,才能视为个人财产。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2022.11.04 343人看过
  • 股权转让期间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股权转让一般需要经过如下程序:需要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

    黄志峰律师团队律师 2020.03.27 2271人看过
  • 法定虚构债权债务怎么认定?

    虚假债务的认定可以从证据、当事人关系、金额数量和借款目的来判断性质。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借条或欠条,很多人都会说信任对方。

    张福昊律师 2022.02.18 929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怎么认定

    1、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不管该借款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借款,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或债权人能够证明即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陈林律师 2020.05.14 1697人看过
  • 同居关系产生债权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一般按照个人债权债务纠纷处理,因为同居不属夫妻关系,按照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进行处理。但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除外。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2020.01.09 1721人看过
  • 分居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怎样处理

    夫妻分居期间,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如果没有约定,双方的收入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的债权债务也是共有的。夫妻单方申明分居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是无效的,必须得到对方的认可和承认,才能视为个人财产。

    何长江律师 2022.10.19 355人看过

陈林

北京尚公(成都)律师事务所

陈林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716

    精选解答
  • 10962427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同居期间债权债务如何区分
    现在的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不再像以前那样没有登记婚姻都可以居住在一起,这种行为在现在是非法的,非法同居会牵连上很多纠纷,比如债务纠纷。下面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找到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法律上如何认定
    同居期间债权债务处理及法律认定有相关规则。债权方面,个人名义享有的属个人债权,共同经营或出资形成的按比例或约定分配。债务分个人和共同,前者独自承担,后者共同承担。司法参照《民法典》,有协议按协议执行。
  • 同居期间财产如何认定
    同居期间财产如何认定?同居期间财产认定复杂,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共同创造的收入属共同财产;一方同居前个人财产,无特别约定仍归个人;一方受赠财产,赠与人明确只赠一方的是个人财产,未明确的可能是共同财产,认定要综合多因素。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同居期间财产如何认定
    同居期间财产认定有原则方法。共同购置登记双方名下或有证据证明共同出资的房产车辆等是共同财产,共同经营所得、生活消费支出等也是。但个人专用物品、人身损害赔偿等是个人财产。认定时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按原则认定。
  • 同居期间财产如何认定
    同居期间财产认定有原则方法。共同购置登记双方名下或有证据证明共同出资的房产车辆等是共同财产,共同经营所得、生活消费支出等也是。但个人专用物品、人身损害赔偿等是个人财产。认定时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按原则认定。
  • 同居财产析分和同居期间债权债务一起打官司,还是分开打比较好
    建议一起维权会比较好,可以帮你维权,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详细咨询!
  • 关于同居关系债权债务纠纷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一、未按《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同居关系不被法律认可,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对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关系处理。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如果同居期间经济混同,双方对共同购置的财产有争议,首先要看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有没有对该财产进行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会按照一般共有关系来处理,视为按份共有。
分配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来确定具体的份额。
 四、同居期间涉及到的财产,一定要明确好其用途和性质,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发票、转账记录等,才能在日后出现纠纷时捍卫自己的权利。
  • 配偶与他人同居多久才认定为非法同居 有什么证据可以认定为非法同居
    你好,现在法律制度上不存在非法同居一说,只存在重婚的说法。认定重婚需要有证据证明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 婚内出轨同居怎么认定
    你好 婚内出轨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 可少分财产的
  • 怎样认定以夫妻名义同居
    这个要确定他们是长期在一起生活,而且以夫妻名义相互称呼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