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可解除吗
2021.10.13
合同纠纷
1257人浏览举报
解析
不能
解除合同,可以终止合同。
《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
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
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生效之后、未全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的原因或出让人、受让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提前消灭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出让方和受让方协商解除;受让方逾期未全部支付
土地出让金的;出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
土地使用权的;因不可抗力、土地灭失等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出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开发日期满2年,被出让方收回土地使用权而使合同解除。
合同终止:是指因履行完毕、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或其他法定原因致使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如《
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的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等五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期满时,合同终止。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法律的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但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申请,出让人应当批准。此时,需要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违约责任。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受让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履行合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出现法律规定的免责原因除外。出让方不按合同要求提供土地使用权,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受让方不按期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也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受让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法定的免责原因主要是指不可抗力、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动工所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土地转让合同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生效之后、未全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的原因或出让人、受让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提前消灭的行为。
-
合同履行完毕不是解除。合同履行完毕,合同是终止,而不是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
-
合同履行完毕后能解除。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已经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全部完成,不用再进行解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
于非律师
2020.05.19
1719人看过
-
若自始无法履行或全部无法履行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若因一时履行不能,可不解除合同,待有条件履行时继续履行;若因部分履行不能,可部分解除合同。
-
若自始无法履行或全部无法履行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若因一时履行不能,可不解除合同,待有条件履行时继续履行;若因部分履行不能,可部分解除合同。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刘辉律师
2018.12.28
1195人看过
-
符合条件的可以撤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
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已经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全部完成,不用再进行解除。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解除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之一,这从合同解除的定义可以得出,合同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聂俊律师
2020.08.18
1228人看过
-
合同履行完毕后能解除。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已经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全部完成,不用再进行解除了。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当事人的单方行为或者双方合意终止合同效力或者溯及地消灭合同关系的行为。
聂俊律师
2022.10.09
300人看过
-
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有:(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