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可以申请续期。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等等。
居住用地的使用权出让年限最高为70年,自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开始计算,而不是购房者取得房屋时计算。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50年后的处理依据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的,如果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应至迟于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支付出让金。
期满后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商铺4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等等。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50年后的处理依据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的,如果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应至迟于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支付出让金。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年限只有35年到期了的话应该到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续期,签订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