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孕妇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对孕妇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五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
城管不是具有采取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对未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不能直接逮捕。但是人民检察院对漏犯在证据充分情况下可以直接逮捕。逮捕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其适用需要满足案件的具体情况。
镇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
能,但无权管辖的案件采取强制措施要符合相关规定。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管辖范围的案件,具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受理案件或者发现案件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先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或者其他处置措施,再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
可以。未立案但有可能危害社会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等情形的,可以先行拘留。
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是怀孕妇女的,对其可以采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强制措施。
已采取强制措施后能进行治安处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