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事故 > 特别重大事故范围

特别重大事故范围

2022.11.23 交通事故 2717人浏览举报
解析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6月1日施行)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包括30人)以上死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法律依据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什么

    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覃涛律师 2019.04.23 66496人看过
  • 重大事故的标准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李泽宇律师 2019.08.14 854人看过
  • 重大事故后逃逸的怎么判刑

    交通肇事罪逃逸的,其情节相对恶劣、社会影响较大,故其法定刑处罚力度较重,造成相关人身财产损失的,可能承担高额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该罪名同其它犯罪一样,会形成刑事前科记录在案,影响自身及家人未来的工作发展。

    高庆团队 2022.05.30 552人看过
  • 重大事故标准有哪些

    《刑法》中规定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等,有多个重大事故标准。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为例,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秦江华律师 2024.02.01 351人看过
  • 重大事故后逃逸的怎么处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王朝正律师 2019.12.18 1982人看过
  • 重大事故死亡人数指标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李键键律师 2019.09.06 473人看过
  • 重大事故逃逸该判多久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8.11.01 2274人看过
  • 特种设备死亡多少人算特别重大事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为特种设备特别重大事故。

    李键键律师 2018.12.04 5159人看过
  • 重大事故交通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应当受行政处罚,赔偿经济损失,如果造成重伤或者死亡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2019.12.25 1358人看过

李泽宇

河北泉源律师事务所

李泽宇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 8864

    精选解答
  • 26521822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特别重大事故问责范围是什么
    特别重大事故问责范围是什么?特别重大事故问责范围广泛。直接参与事故发生环节的相关责任人员、事故发生单位高管、负有监管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相关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只要与事故有直接或间接关联且有过错,都可能被问责 。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特别重大事故标准
    特别重大事故标准为: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关于特别重大事故标准的问题, 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近几年的特别重大事故
    近几年的特别重大事故?近年来多起特别重大事故频发,如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故、东航客机坠毁事故、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等。这些事故带来惨痛损失,给社会深刻教训,促使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监管、完善制度,不同行业也针对性改进提升。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特别重大事故应由谁调查
    特别重大事故应由谁调查?特别重大事故通常由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组织调查,国务院设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多部门派人组成,还可邀请检察院、聘请专家参与。调查需专业性、权威性、公正性,以准确查明原因、明确责任、预防类似事故。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多少人是特别重大事故
    多少人是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 100 人以上重伤,或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界定标准严格,体现事故严重性,实际判定要依相关法律法规和调查结果,需高度重视全力应对 。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