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工作中,每一个案件都如同一场无声的较量。
江苏振和
律师事务所的陈建东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多个法律领域为当事人解决难题,维护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为行业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1)专利纠纷领域:精准辨析,守护创新成果
在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中,
侵权标的高达100万。陈建东律师凭借敏锐的洞察力,认为该争议内容属于技术范畴,不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从而得出不侵权的结论。在这个过程中,他展现出了对
专利法律的深入理解和准确运用。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通俗来讲,就好比你有一个独特造型的杯子专利,别人要是未经你同意,就不能为了赚钱去生产、卖这个造型的杯子。在这个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例中,陈建东律师通过专业分析,认为该争议不属于外观设计
专利侵权的范畴,该规则支撑了他认为不侵权的抗辩,为当事人避免了可能的巨额赔偿。
(2)
民间借贷领域:抽丝剥茧,保障合法债权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当事人双方来往流水达到1000万,被告在当天提出原告涉及非法经营。面对这一突发情况,陈建东律师沉着应对,通过梳理流水、收集证据,并依据非法经营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最终使
借贷合同依旧成立,支持了我方全部诉请。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
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
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简单来说,就像借钱给别人,如果是用从银行贷的款再转借给别人赚钱,或者没有放贷资格还到处放贷,这种借贷合同就是无效的。在这个民间借贷案例中,陈建东律师通过对证据和法律规定的分析,证明我方当事人的借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该规则支撑了借贷合同成立的主张,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债权。
(3)
刑事辩护领域:深挖细节,还原事实真相
在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中,涉及金额达1亿多,检察院认定当事人达到组织、领导的地位。陈建东律师在与当事人沟通后,决定不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他反复阅读卷宗,仔细寻找同案犯询问笔录中的矛盾之处,最终使法院认定当事人并非组织、领导的地位,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满意的结果。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通俗地说,就像一群人一起干坏事,带头的或者起主要作用的就是主犯,要承担更重的责任。在这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例中,陈建东律师通过找到证据证明当事人并非组织、领导地位,该规则支撑了当事人不应承担主犯责任的抗辩。
(4)刑罚适用领域:巧妙辩护,争取缓刑机会
在当事人犯考试作弊罪,缓行期间发现漏罪买卖国家证件罪的案件中,按照常规,发现漏罪原则上不给缓刑。但陈建东律师通过仔细研究案件,发现漏罪买卖国家证件优先于后罪立案,并且买卖证件基本上未实际使用,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大。最终,他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简单理解就是,本来判了缓刑,结果又发现之前还有别的罪没处理,那缓刑可能就没了,要重新把前后罪一起判。在这个案例中,陈建东律师通过分析漏罪的情况和危害程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该规则在判断是否撤销缓刑以及如何量刑上起到了关键作用,支撑了当事人争取缓刑的辩护。
陈建东律师在这一个个案例中,充分展现了他作为一名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他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相信他将继续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法律行业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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