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丝剥茧,突破不利合同条款
在处理一起光伏电站开发合作协议纠纷时,马剑鸿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委托人支付了10万元提货
保证金,然而合同约定保证金需待电站1年质保期届满后方可申请退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申请人单方宣布停止光伏业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但被申请人却以“质保期未满”为由拒不返还保证金。
面对这一棘手的局面,马剑鸿律师没有被不利的合同条款所束缚。他深入研究合同条款,精准地指出案涉保证金为提货履约担保,并非质保担保。同时,他强调被申请人的根本违约行为导致
合同解除,原质保期退还约定不应再适用。在
仲裁过程中,马剑鸿律师围绕违约性质、担保功能和公平原则展开了有力的辩护。最终,仲裁委采纳了他的全部代理观点,认定合同依法解除,裁决被申请人立即返还10万元保证金,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和
律师费6000元。委托人在质保期未届满的情况下实现了全额回款,取得了突破性的胜诉。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马剑鸿律师在
合同纠纷领域的深厚造诣,他能够精准锁定争议焦点,突破不利合同条款,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挖掘事实,认定事实租赁关系
在另一起建材租赁纠纷案件中,委托人面临着无直接合同、维权无门的困境。委托人最初与
深圳市建签订了建材
租赁合同,但后来深圳市建经营困难,项目停滞,涉案工地及租赁建材实际由鸿图
公司接管使用,双方却未重新签订书面合同。鸿图公司以“未签合同、不是租赁主体”为由拒绝支付租赁费。
马剑鸿律师没有被表面的合同缺失所迷惑,他深入挖掘案件事实,围绕实际使用、事实租赁关系和权利义务承接展开核心辩护。他收集并提交了工地交接记录、建材使用清单、现场
签证、沟通记录、付款流水等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鸿图公司已实际接管工地、持续使用租赁建材,并以行为接受了租赁关系,形成了事实租赁合同关系。在法庭上,马剑鸿律师用充分的证据和严谨的逻辑进行了有力的陈述。最终,
法院采纳了他的全部代理意见,依法认定鸿图公司为实际租赁主体,判决鸿图公司向委托人支付全部租赁费及逾期利息。这一案件再次彰显了马剑鸿律师在处理复杂案件时的能力,他能够通过对事实的深入挖掘和证据的精准把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二审逆转,纠正一审错误判决
马剑鸿律师在二审案件中的表现同样令人瞩目。在一起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中,委托人一审期间身处国外无法应诉,法院缺席审理后判决委托人支付租金30000元及高额违约金。委托人不服一审败诉结果,二审阶段委托马剑鸿律师介入维权。
马剑鸿律师接到委托后,进行了全面的阅卷工作。他发现一审认定
债权转让已送达、租金未支付等关键事实存在错误。委托人已按原出租人指示足额支付租金,不存在欠付情形,且债权转让并未依法对委托人发生效力。在二审中,马剑鸿律师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出入境记录、微信实名认证查询结果等关键新证据,充分证明委托人一审缺席有正当理由、已实际付清租金、债权转让通知未有效送达等核心事实。经过激烈的辩论,二审法院采纳了马剑鸿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依法撤销一审错误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委托人无需支付任何租金及违约金,实现了二审的彻底逆转胜诉。这一案件体现了马剑鸿律师在二审案件中提炼上诉焦点、补充关键证据的能力,即使一审缺席败诉,他也能通过扎实的证据和精准的法律分析,为当事人扭转局面。
马剑鸿律师身兼
广东鹏日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及监事会
绩效工作委员会委员等多重身份。他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独特的思维方式以及在
刑事辩护、民商事等多个领域的丰富经验,为委托人提供全方位精细化的法律服务。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合同纠纷、刑民交叉案件,还是二审逆转案件、投资款追回案件,他都能以严谨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法律方面遇到难题,不妨前往广东省东莞市莞
城区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6 - 7楼,与马剑鸿律师进行深入的沟通和交流,他将用专业和担当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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