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李伟律师现执业于广东肇民律师事务所,她自2015年5月投身律师行业。她是肇庆市律师协会第十届会员违规行为调查委员会委员,还曾被评为“2025年度肇庆市律师协会优秀委员”。自执业以来,她始终专注于民商事法律领域,在保险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处理上经验丰富。
保险合同纠纷:理清免责条款与使用性质争议
在车辆改变使用性质引发的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中,原告蔡某(化名)投保车辆发生事故后索赔遭拒而起诉。李伟律师接受保险公司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她发现核心争议点在于保险合同中“改变使用性质”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以及原告车辆是否存在营运行为构成“改变使用性质”。
庭审中,李伟律师指出原告通过电子投保已确认免责条款,且有证据表明原告车辆通过网约车平台长期从事载客营利活动,改变了车辆使用性质,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明确计价方式与工程款计算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里,原告广州某公司(化名)与被告肇庆某公司(化名)就工程款支付产生争议。李伟律师代理被告后,发现争议焦点是合同的计价方式,原告主张按合同总价计算,而李伟律师依据合同约定,提出应以中标单价乘以实际完成数量来修正总价。
庭审中,她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原告实际完成工程量少于合同约定,并精确计算出修正后的工程总价。法院全面采纳其意见,为被告核减了不合理工程款。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精准把握诉讼时效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再审案中,再审申请人谭某(化名)与被申请人A公司(化名)就承包款支付产生争议。李伟律师接受谭某委托后,明确核心争议焦点是A公司主张的2015年和2016年承包款是否已超过三年诉讼时效。
她仔细梳理案件时间线,发现两次催款间隔超过三年,且劳动仲裁案与本案承包款无关联。最终,再审法院采纳其意见,改判驳回A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核减不合理赔偿请求
在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中,原告卢某(化名)与被告黎某(化名)、邓某(化名)因纠纷产生赔偿争议。李伟律师代理被告后,对原告各项赔偿请求进行细致分析。
她指出原告部分医疗费用与事件无因果关系,误工费、营养费等请求缺乏证据支持。最终,法院大幅核减原告不合理赔偿请求,为被告减少了赔偿金额。
李伟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各类案件中精准捕捉核心争议点,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素养和担当。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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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律师
广东肇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肇庆
擅长: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律师简介
律师名:李伟执业律所:广东肇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4412201611595733执业年限:9年个人简介:李伟律师于2015年5月投身律师行业,现执业于广东肇民律师事务所,是肇庆市律师协会第十届会员违规行为调查委员会委员,曾被评为“2025年度肇庆市律师协会优秀委员”。李伟律师从2017年至今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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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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