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的案号为(2020)豫0728民初号。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着多笔债务转让和直接借款的关系,经过最终核算,形成了总额390万元的借款关系,被告还出具了
借条予以确认。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却迟迟不予还款。原告无奈之下,向
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在起诉阶段申请
财产保全,查封冻结了被告名下的房产及账户。
案件的复杂性远远超出了想象。这400万元的借款中,有通过
债权转让而得,有通过
买卖合同而得。除了借条是原件外,其他相关证据均为复印件,不仅无直接关系,而且多为现金交易,无对应的银行转账,现金交易时也没有第三人在场。而且,出借人即委托人与被告发生过多次
民间借贷,使得整个案件错综复杂。
开庭时,被告直接否认
借贷事实,主张未实际收到款项、债务转让不成立,还提出原告属于职业放贷、
借款合同无效等多项抗辩,甚至称已以
诈骗罪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中止审理。鉴于被告不承认收到款项,原告方又无相应转帐记录或直接证据证明,再加上本案涉及数额较大,一审法院以“本案涉及刑事案件,需先刑后民”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这对于原告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辛辛苦苦准备的诉讼,却因为这样的理由被驳回,借款似乎变得遥遥无期。但是,原告并没有放弃,决定上诉至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上诉的理由是一审法院并没有书面的刑事立案通知书证明此案涉及刑事犯罪。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原告的上诉请求,指定原审法院重新审理。这给原告带来了新的希望,但接下来的问题依然严峻。
原审法院开庭前,原告方需要重新搜集证据。在一筹莫展之际,律师想到了一个办法,向法院申请调查委托人与被告的已结案件(民间借贷)的全部卷宗材料。没想到,在已结案件的庭审笔录中,被告自认了本案借款的事实经过。
有了这份关键证据,案件的走向发生了逆转。法院审理查明,案涉借条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债务转让合法有效,被告各项抗辩均无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采信。最终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390万元;因借条未明确约定利息,法院驳回原告利息诉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主要由被告承担。
从立案到作出最后的生效判决,这起案件历经了两年多的时间,中间经历了各种各样的曲折和艰辛。正是律师的坚持和匠人精神,才使得本案转败为胜,给委托人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借条的重要性
在民间借贷中,借条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它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以及借款的金额、时间等重要信息。因此,在借款时,一定要让借款人出具借条,并确保借条的内容完整、清晰。
证据的收集
除了借条外,还需要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借款的实际发生。如果是现金交易,最好有第三人在场作证。
应对被告抗辩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可能会提出各种抗辩,如未收到款项、借款合同无效等。作为原告,要及时收集证据,针对被告的抗辩进行质证与答辩。
法律程序的运用
当遇到“先刑后民”等问题时,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本案中,原告通过上诉,成功让中院指定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进行民间借贷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纠纷时,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同时,这也体现了律师在处理复杂案件时的重要作用,他们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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